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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修/你是共犯嗎?當同婚結合其他議題

    10月26日是第17屆台灣同志遊行,今年是「同婚元年」,同志婚姻合法化的首次同志遊行。

    主辦單位說,今年主題為「同志好厝邊」,訴求每一個不分異同,但同樣支持「多元、民主、尊重共融台灣價值」的人,在遊行中現身,共同促進社會的理解跟改變。

    抱歉,我真的無法容忍你們的謊言。

    合先敘明,我一直支持婚姻平權,我寫過文章倡議此事。2018年公投案之中,我簽的第一張提案書和第一張連署書,都是婚姻平權,而不是以核養綠。

    我曾經多次向支持愛家公投的長輩解釋我的立場,他們其實比你們想像中開明。因為我尊重他們的世界觀,他們也尊重我的世界觀。

    結果整個婚姻平權公投策略錯誤,對同志運動造成重傷,反成為「以同養苗」的溫床,只成就苗博雅自己的政治前途。    

 

    當日正好是台北大學校慶,發生同運學生築人牆撤國旗,換上彩虹旗的事件。升旗台上明明有三面旗幟,中華民國國旗和同運彩虹旗並不互斥,你們硬生生把國旗撤下,是想表示什麼意思呢?

    其實我並不意外,回想2018年公投最後階段,苗博雅和東奧正名、反核團體聯合,強推13、14、15同意,其他都不同意。導致國民黨和愛家盟,定調推13、14、15不同意,其他都同意。

    到現在還有人在講什麼擁核反同合流,根本是昧於事實。現實是挺同團體的意見領袖和反核挺獨合流,所以自己塑造出反同挺核反獨的三合一敵人。

 

同性婚姻的問題,終究是沒有共識的爭議。

    唯一的解法,是等到這一個世代的人都過去,下一個世代的人可以接受同性婚姻,法律就會隨著社會自然演進。現今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除了動到婚姻定義以外,實質保障與2013年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提出的《同性伴侶法草案》幾乎無異。

    也就是說,同運團體為了聯合民進黨打擊國民黨奪權,犧牲同志晚了整整六年才能結合。就算通過的是行政院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這個世界會變成存在兩種情況。

一、「民法婚姻」或「婚姻」或「真正的婚姻」

二、「七四八婚姻」或「不是婚姻的同性婚姻」

    我沒有說二是假婚姻,但它是另一種不是婚姻的婚姻。即便你們在口頭上安慰自己,是到戶政事務所辦「婚姻」登記。但你們心裡知道的。午夜夢迴之時,你們會回想起來的。這就是你們當時提出的,黑人公車法的歧視類比。

    當初大法官做出同婚釋憲,15位大法官,馬英九提名8位,蔡英文提名7位。大法官會議最終能共同做成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沒有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是做不到的。

    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都是偏社運的進步派,對於爭議法案的輕易表態,其實違反了大法官傳統。如果你多讀一些美國大法官的實例,你就知道這在法治國家多重要。

    一個簡單的邏輯。

    2018年公投結果,是專法派勝,還是民法派勝?專法派勝。民法派猶如末日,控訴人權倒退。2019年同婚修法,是專法派勝,還是民法派勝?民法派勝。民法派歡天喜地,歌頌小英總統。

    同婚修法,因為蔡英文的黨內初選政治考量,扭曲法律文字遊戲,得出一個同運團體歡欣鼓舞、保守團體咬牙切齒的結果。

    在支持同婚的立場之前,我更是法治派。

    當你們與政客成為共犯,踐踏民主和法治使你們得利。哪天有別的政客使你們受害,你們早已失去站出來控訴的資格。

 

 

作者為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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