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go

李家同/光榮革命前的黑暗——英國內戰(下)

    戰爭的連鎖反應。

    所謂的英國內戰,其實是一連串,延續十幾年的大小衝突,從蘇格蘭人起義反抗查理一世的宗教控制開始,戰火很快就超出國王能控制的程度。

 

    我們前面提到,查理一世因為不願意受國會的限制,因此長達十幾年拒絕召開國會,當蘇格蘭人集結軍隊提出他們的宗教要求時,查理只能在沒有國會支持下去開戰,表面上國王指揮英國大軍,實際上,這些軍隊中除了少部分效忠國王的貴族外,大部分反而比較同情蘇格蘭的起義者,英格蘭軍隊的士氣低落到連國王查理自己都不敢真的對蘇格蘭人發動決戰,最後灰頭土臉地連正面會戰都沒發生,就與蘇格蘭人談和妥協。

    查理當然不甘心於如此羞辱的失敗,但他也學到教訓:在沒有國會的支持下,他能動用的國家力量是薄弱的,因此在1640年四月重新召開了11年來停辦的國會,這次會議中,查理雖然願意撤回過去新增的稅金,然而他拒絕與國會討論在過去這段期間「國王濫用權力」的問題,結果是這場國會維持不到一個月就再次遭到解散,而被稱為「短期國會(Short Parliament)」。

    得不到國會的支持,他再一次被蘇格蘭的軍隊打敗,不但得割讓土地、還要支付賠款給蘇格蘭人,查理迫不得已之下只能再次召開國會,這次的國會持續了將近二十年之久,被後世稱為「長期國會(Long Parliament)」,英國內戰主要發生於這個時期。

 

    國王與國會的決裂

    新國會由清教徒議員約翰.皮姆(John Pym)主導,開始積極地限制國王的權力。查理這回處處讓步,但是唯獨宗教權力的問題,他不願意放手,這也是為何有人稱這是「清教徒革命」,國王專政與宗教神權的結合,對於當時宗教改革思想正興盛的社會來說,已經難以接受。

    兩者的矛盾雖然沒有引發直接對決,但是彼此間的緊張感與不信任感卻越來越高,國會裡的清教徒議員們總是懷疑國王是否暗地裡要再一次開始宗教迫害,查理也擔心這些議員會對他的親信,甚至是對他的家人提出指控。

    局勢的發展超出了預期,查理無法繼續與國會共存,在一次嘗試武力逮捕國會成員的行動失敗後,他離開國會控制的首都倫敦,跑到北方的鄉間舉旗對國會宣戰,真正的英格蘭王國內戰就此開始。

 

    亂七八糟的內戰

    這場國會對上國王的內戰可說是亂七八糟,雙方一來一往歷經十餘年,原先戰爭還以國王一方佔據優勢,但後來國會成立了以清教徒為主的軍隊:新模範軍(New Model Army),這支軍隊帶著宗教的狂熱對抗查理一世,最終將國王的勢力幾乎完全擊潰。

然而,這隻軍隊發動政變,逼迫國會審判查理一世,在1649年一月,英國史無前例地以叛國罪處死了查理一世,讓他成為英國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遭審判處死的國王。

 

    誰的革命,誰的勝利?

    英國內戰的結局,勝利的不是國王也不是國會,國王死了,而護衛英國政治傳統的國會,也殘缺不全,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軍事的清教徒政府。

    主導新政府的新模範軍是一群有著宗教理想,紀律嚴明的軍人,他們的目標明確:建立一個清教徒的偉大國家,在這個目標之下,新模範軍推舉一位名為奧立佛.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的將軍成為國家的領導人,並宣告英國成為一個共和國,不再需要國王。國會也進一步被削弱,僅剩為軍政府應聲的功能,失去表達不同意見的能力。

    沒有制衡的力量下,克倫威爾帶領的英格蘭政府是暴力的,他們打壓天主教徒,在1649年發動大軍侵入天主教徒為多數的愛爾蘭,造成軍人與平民合計將近百萬人的喪生;為了消滅國王的勢力,侵略蘇格蘭,反過來迫害支持國王的人們,強制地把三個王國合併為一個國家。

 

    在英格蘭本土,政府為了達成理想的清教徒生活方式,嚴格地限制人民的生活方式,要求人民必須符合清教徒的規律,例如不能有太多的娛樂、不能慶祝聖誕節,女性必須穿著黑色的衣服等等,反而成為對人民的迫害。

    這樣極端的清教徒統治,直到1658年克倫威爾過世之後才逐漸瓦解,在1660年,英格蘭重新建立新的國會,迎接查理一世的繼承人查理二世回國,再次建立英格蘭王國與君主的體制。

 

    內戰的教訓與光榮革命

    英國內戰是一場漫長而混亂的事件,起因主要是在政治上,國王不願對不同意見、不同黨派想法妥協,進一步造成激烈的對立所致。

    內戰中,英國學到了一個教訓:永遠不要極端的排除所有反對你的意見,即使對手是一個專制的國王,好的政治應該是限制他,但不消滅他,因為消滅他的同時,也會產生出另一個極端的力量。

    有了這份教訓,英國的國會才能夠在29年後的1689年,不流血地達成「光榮革命」。更進一步說,也是為何早已民主化並限制王權的英國,百年後面對法國大革命時,支持保王的黨派,而不支持激進革命的遠因。

 

    國會知多少?

    古代的英國國會,並不是現在這種定期舉辦、全民選舉的人民代表。國會一開始,跟法國大革命中提到的三級會議很像,是國王為了找人幫忙,特別召開的會議,換句話說,只要國王不需要,國會也不會召開。

    此外,國會產生的方式也不是全民去「選舉」產生,國會是「找人幫忙」的方法,這些國王的幫手裡,首先是貴族,古代國家裡的貴族,一般來說就是很會打仗的人,因為祖先在戰爭裡表現好獲得獎賞,成為貴族;其次是教士,因為宗教是古代人(其實現代人也是)生活裡非常重要的基本團體,可以影響大部分人民。最後,才是找平民百姓中能力特別好的代表,所謂平民的能力特別好,從有學識、有人緣、有領導能力等等,標準不一,後來才演變成至少要有多少的「財產」,因為這樣就能夠用「財富」來支援國王。

    而選舉這件事情,則是更後面的時代,因為國家人民的財富越來越多,總不能把全部有錢人都找來開會,因此開始有一些「推舉代表」的方法,再隨著人民知識的增加、社會的進步、經歷許許多多的抗爭衝突與改進之後,才有現代的選舉制度。

    因為有了選舉的制度,國會慢慢地成為人民的代表,不再只是國王的「小幫手」,於是國會越來越常與國王對抗,最終成為固定舉辦,真正的國家組織。

 

 

作者為清華大學榮譽教授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