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獨家報導】畢業季將到,各大公司釋出職缺也出現了轉職潮。林小姐投訴,她使用通訊軟體提出離職申請遭到主管刁難,甚至在開會時被主管痛批沒有職業道德。使用通訊軟體提出離職到底行不行?主管可以批評離職員工沒有職業道德嗎?
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周建才律師表示,根據105年高等法院的判決中,使用通訊軟體只要意思傳達,即可達到辭職效果。
依照勞基法工作未滿一年,必須提前十天向公司提出離職,但林小姐的主管到外地出差,因此使用通訊軟體向主管提出離職。主管回台之後,雖然批准辭職,卻在會議上質疑林小姐使用通訊軟體提出離職,不夠正式也沒有文書證明。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周建才律師表示,根據105年度勞上字第21號判決中,高等法院的見解是,用LINE辭職,只要表達辭職的意思與內容明確,訊息傳到對方了,就達到辭職的效果,事後是否需要完成公司內部的辭職手續,已經不影響辭職的效力。周建才律師表示這應該會是日後的法院實務的依據。對於公司規章中有明定作業程序者,周建才律師表示用通訊軟體提出辭職,是「提出的效力」,類似先向公司口頭表示辭職,還是要以公司內部的辭職程序走完才算離職完成。
至於主管批評員工辭職沒有「職業道德」,甚至暗示林小姐這圈子很小等話語,讓林小姐心生恐懼,不懂自己按照勞基法提出離職申請,為何遭此對待。林小姐無奈地說:「我都把六月的工作安排好,公司有三周時間可以找人,如果來不及,需要cover,也願意延後離職,結果搞成這樣真的很傻眼。」
周建才律師表示面對勞工提出離職,老闆表達出「我們走著瞧」或者說「這個圈子很小,我要讓你存活不下去」之類的話語,涉及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以及恐嚇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勞工可以提出訴訟保障權益。
主管在員工離職時隨便給予負面評語,這當然不洽當。市府勞資關係科處理員表示,勞工可以提起訴訟保障權益,但也有案例是雇主因此給予勞工負面評價,未來恐怕也會影響新公司的印象,好聚好散才應該是雙方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