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停擺328日後,今(19日)下午3時投下震撼彈。針對由在野黨聯手修正、規定大法官參與評議人數下限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判決該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然而,此判決引發大法官內部劇烈衝突,三位大法官隨即發表法律意見書,質疑憲法法庭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根本無權作出判決。
藍白立委於去年修正《憲訴法》,主要包含兩大核心條文補足提名,規定若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而有關評議門檻的部分,規定判決須由3分之2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即至少10 人),且宣告違憲至少須9人同意。
由於目前大法官僅剩8人,且總統提名人選遭立法院封殺,導致憲法法庭依新法無法運作,至今已逾400天未產出任何判決。而民進黨團於今年1月底聲請釋憲後,憲法法庭於今日正式宣判。值得注意的是,法庭在作出此重大判決前,並未召開過任何公開言詞辯論或說明會,被外界視為「突襲式」宣判,直接宣告該修正案違憲失效。
大法官罕見內訌 三名大法官重批判決不具效力
釋憲結果公布後,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等三位大法官隨即共同發表不同意見書,對此判決的合法性提出嚴正抗議;意見書主張,依現行有效法律(即此次被判違憲的修正案),憲法法庭必須至少有10位大法官才能組成,現有8人依法無從成立法庭,因此由5位大法官署名的判決自始不具審判權。
三位大法官強調,法律非經立法院廢止或合法組成之法庭宣告失效前,具有絕對拘束力。該判決形式上即不符法定人數,應屬顯然無效。
意見書重申,大法官不具備自行決定或變更法庭合法組成要件的權限,不能以「程序自主權」為名規避法律規定;三位大法官在意見書中直言,目前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的困境,根源在於大法官缺額的事實。他們認為,解決問題的唯一合法途徑應是依照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而非由不合人數規定的成員強行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