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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中國央視APP不落地台灣了?!

政府最近針對愛奇藝為主的中國OTT動作不斷,包括行政干擾、修法堵截,讓傳說本來規劃今年要落地台灣的中國中央電視台網路APP,現在也決定暫緩,而民進黨立委也備妥要修訂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祭出「愛奇藝條款」對付外來的OTT影視業,感覺上下半年將有一場OTT大戰正在醞釀中。

 

2016年愛奇藝「落地」台灣,開始經營台灣的網路OTT服務後,有不錯的成績,上月29日在國民黨立委主辦的公聽會上,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董事長范立達拿出文化部報告強調,今年上半部台灣共推出 18 部台劇,其中愛奇藝就買了 9 部,是現在是 OTT 平台裡買最多的業者。而且,台灣的各種網路調查中,愛奇藝還是境外OTT中最受歡迎的,這顯示愛奇藝在台灣有絕對網路影視音優勢地位。

 

台灣某電視台高級主管透露,在中國纏鬥得兇的網路三大咖BAT,2016年後在台灣本來也計劃再開第二個戰場,BAT的B百度愛奇藝率先插旗台灣,A的阿里巴巴優酷視頻也曾在2017年評估進台灣,後台都準備好了,台灣的部份團隊都到北京開過會,但擔心政策不穩而停了下來。台灣電視頻道一位總經理當年受邀去,回來後說優酷的總經理要在台灣「彎道超車」,投資更甚所有OTT,要超越愛奇藝。而T的騰訊也透過香港公司的模式想進台灣經營APP,主要負責的副總裁還是台灣人。

 

中央電視台身為中國大外宣的領頭羊,當然不能落後在BAT後,除了化整為零在台灣行銷央視的頻道節目外,傳說央視的網路APP早就找好台灣的執行團隊,也到北京開會了,包括業務、技術、行銷團隊都在準備。現在傳來最新消息說,央視的APP落地台灣計劃要暫緩,原因也是要再觀察台灣的OTT政策要如何走,免得徒勞無功。

 

長期觀察兩岸影視發展的人士說,台灣政府處理中國大陸在台灣的OTT進退兩難,不但沒有法令當後盾依據,各部會又沒有整合好,每次都說得好聽但行動少。

 

愛奇藝早就抱怨台灣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投審會扭曲了陸資來台投資的審查規定,原本 OTT 應該屬於影音串流的正面表列可投資項目,但投審會卻把愛奇藝視為未開放的影視音產業。

 

主管影視管理的NCC說,OTT 專法草案預計 7月底前擬定送到行政院,經過專家業者跟行政部門協商已久,初步會「抓大放小」,先以自願登記制方式進行業者管理,但業者到了一定規模就會要求登記,並且會設有獎勵本土業者自產內容的機制。但是台灣的業者估計,這部法案顯然管不了愛奇藝。

 

陸委會官員也表明,台灣尊重新聞、言論自由,但兩岸議題還是要回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愛奇藝在法律架構下,已經違法在台進行業務活動。官員又說,而且兩岸內容產業在現實上相當失衡,台劇要進中國要收到非常多規範與潛規則,但相反的愛奇藝想播陸劇相當輕鬆,如果台劇只能透過愛奇藝才能進中國,是不是一件值得討論的事?

 

了解政府運作的人說,現在的法令沒有辦法一步到位處理下架中國的OTT,各部會又各有立場,政府現在可能要把這個問題提升到兩岸文化對等的層次上討論,陸委會官員的說明,已經嗅出味道。再其次,以蘇貞昌子弟兵吳秉叡為主的民進黨立委,已經備妥了電信管理法修正草案,要從電信公司下手來堵截OTT,設法先取得法律正當性。而有趣的是電信管理法去年7月才通過,今年7月才会開始實施,還沒正式用的法令馬上要修正,也突顯政府對OTT管理的失靈。

 

這次電信管理法修法法提案的其中一位立委觀察現狀後說,雖然政府說明OTT並非開放中資來台的項目,且台灣相關業者不得代為從事相關業務活動,但中國OTT業者仍陸續違法上架吸收會員,還提供台幣的付費機制,政府都沒有徹底處理。中國大陸OTT業者租用台灣電信機房設施,成功上架後,後續更有中國媒體業者躍躍欲試,試圖來台上架從事對台宣傳工作。立委的立場在保護台灣合法業者,並維護國家安全機制,才要修電信管理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網際網路影視音OTT服務者,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修法將強調,網際網路影視音服務者完成登記後,可以利用台灣電信業者設備、機房,電信業者如提供未登記海外OTT業者使用相關設備,則會受到處罰。

 

立委說,如果修法通過,政府將來會用處罰規範業者,同時要求電信業者不能提供服務給如中國愛奇藝等的OTT服務,這樣愛奇藝等OTT服務商在台灣沒有伺服器,服務品質必定大受影響,觀看畫面會卡卡的,就難以發展。

 

但媒體界也很好奇,為何台灣OTT發展這麼搶手?據分析,中國OTT進台灣除了政治考慮外,市場競爭也是其中原因。

 

根據美國電影協會公布的數據,2018年全球OTT串流影音訂閱人數已超越有線電視訂戶數。台灣資誠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也推估,2019年台灣OTT市場營收高達6.7億美元,未來5年內將以15.6%的年複合成長率,至2023年將成長到11億美元,是未來娛樂與媒體市場成長的主要動能。

 

OTT獲利來源通常分為付費或廣告模式,但觀察全世界OTT營利趨勢,除了美國,都是「廣告多、付費少」。台灣有個最早例子,因為看準數位廣告市場在台灣一年高達新台幣300億元,2015年LiTV與Yahoo!結盟,兼做付費與廣告模式,攜手將廣告利潤最大化。

 

因為台灣華人OTT市場具有指標作用,競爭環境又很強,有媒體主管很憂心的說,政府處理愛奇藝等中國OTT陷入法令不足、行政手段不敢大動作的父子騎驢尷尬局面。從2016年愛奇藝進台灣後,政府就喊要處理,到了2020年還在說找不到合適法令,必須再修法。而政府行政手段又慢吞吞,愛奇藝在台灣發展五年已經有數百萬會員,且大多數為年輕人,何況網路沒有國界,禁也沒辦法全禁,看來政府真的進退兩難,過去如此,未來怕也是!?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