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委員,我之前就說你抓著那份「違規開發」的經濟部公文,指控李家盜採砂石,被我打臉同一份公文其實是同意函,所謂的違規是堆放機具,根本不是盜採砂石。你今天終於改口承認是堆放機具了喔?
當年經濟部公文同意申請,李家的大通砂石卻在同一年解散,那塊地從來沒有一天是礦業用地。
黃國昌委員手上一定也有後續公文,從依法申覆到解除列管。而且這段期間,韓國瑜已經不是立委,曾被韓國瑜打到住院的陳水扁卻是總統。
這些客觀的事實,已經完全可以建立,黃國昌是烏龍爆料潑髒水,讓蔡英文躲在後面不敢辯論。
鄭照新提前打臉了,但國昌老師還是會抓著烏龍爆料,抹黑人家老父老母的。我還是同樣的話誠心勸告:黃國昌委員,做人做到這樣被棄養,值得嗎?為了選舉抹黑別人的父母,這是台灣人的價值嗎?
韓競辦發言人鄭照新出示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雲林分處於2006年重新認定的公文與補償金繳納收據。
他說,黃國昌拿舊資料指控大通砂石行不繳補償金,卻沒告訴大家後面發生什麼事情,事實上,大通砂石行後來依法申覆,國有財產局二度舉辦會勘,發現在工地現場堆砌的機具與土方,是旁邊有其他公司在施作堤防、滴水護岸工程,並非大通砂石行所堆積,會勘後解除大部分認定面積列管,大通砂石行真正佔用的面積只有一點點。
只要是依法必須繳納的補償金,大通砂石公司都有繳,被認定為不是大通砂石公司的土方、機具,怎麼會要大通砂石公司給付補償金。
鄭照新強調,大通砂石行依法申覆的時間點,是2002年的12月2日,解除列管時間是2006年的5月10日,而韓國瑜在2002年1月就已經卸任立委,長達4年的申覆過程,都是民進黨陳水扁執政期間,哪來的特權關說,黃國昌難道是說陳水扁有放水嗎?
作者為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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