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公投後對反核團體的看法,我的答案很簡單:當官很可以,反核輸不起。
公投成案前,綠盟宣稱,以核養綠公投就是要延役核一二三廠、重啟核四廠。
其實這也沒錯,我們的確是如此希望,但我們腳踏實地,一步一步來,先解除2025非核家園的緊箍咒,再來談重啟核四的問題。
公投成案後,綠盟宣稱,公投效力只有把2025非核家園的剛性年限廢止,但核一二三不准延役、核四也不准重啟。
這一半對、一半錯。
對的是,就法律強制力來說,公投結果確實是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錯的是,除了廢止法律條文之外,公投還有遠超於此的民主意涵。
2018年初,我們就已經知道,多家媒體民調皆顯示,七成以上民意支持核能,即使是綠營支持者,也有超過六成支持核能。
你可以質疑,民調問卷有誘導性、僅僅是抽樣、數據結果不準。所以2018年底,我們成功進行公投,全國民意普查證明,即使是核電廠周圍的居民,也是絕對多數支持核能。
所以你們真有臉那樣詮釋以核養綠的公投結果?
以核養綠公投的民主意涵,就是全民否決政府的非核政策。
以核養綠公投的民主意涵,就是全民否決政府的非核政策。
以核養綠公投的民主意涵,就是全民否決政府的非核政策。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另外,公投理由書也是法律文件,選前刊登在選舉公報上每家每戶寄送,同時有政府方的意見,最後選民做出了決定。不要再相信那些不學無術的法匠為特定政黨護航了,你們正在反民主法治。
為什麼我們要發動以核養綠公投二部曲?因為政府擺爛不做事,人民只好用公投的手段,逼迫政府面對問題。
福島核災已經過去將近八年了,日本也重啟多座核反應爐,還調降電價。反核團體自己也發現,拿核災來恐嚇大眾,越來越沒有效果了。
雖然前陣子,綠盟舉辦的座談會上,有反核青年竟然宣稱,輸的原因是核災宣傳不夠,未來要多提福島核災。你們可不可以有點良心?
現在的反核團體,只剩下兩招,其一是宣稱核電廠有活動斷層,其二是核廢料無法處理。這其實也都是老掉牙的招數了,當然都是錯的。
古今中外沒有任何一座核電廠是因為地震出事,包括福島第一核電廠也不是。日本311大地震,離震央更近的女川核電廠安然無事,還成為當地居民的避難所。
還有,不要再故意混淆活動斷層的分類和NRC法規了,你們一定要弄到處理福島核災的前美國NRC官員Charles Casto來台灣,進行國際級的打臉,才高興嗎?
相較於風力發電、太陽光電、火力發電的廢棄物,核能發電的核廢料是人類唯一可以處理的發電廢棄物,只是政治上不能被解決,否則選舉時無法拿來消費。
這些事實,五年來我也講到爛了,而且很多次都是當著你們的面講。你們自己明明知道真相,但你們和太多利益綁在一起,只好繼續說謊下去。
回到公投本身,這是行政立法的代議政治失能,公民自救的最後手段,同時也代表每個人扛起立法的權利和責任。這件事對我來說,有超越以核養綠本身的重要性。
任何一個社會議題,必然有正反雙方意見,而且會隨著時代演進。
大家還記得,我在公投電視辯論中,每次都預測對手要說的話,每次都命中。有人可能會覺得我很囂張,但我為什麼能做得到?
因為台灣的反核運動,三十多年來,從來沒有進步。和財團政黨勾結、煽動大眾恐懼,這是一個極度扭曲畸形的社會運動。
坦白說,每場辯論完,我一點都不覺得愉悅,反而覺得哀傷。作為一個公共議題倡議者,我不希望看到我的對手如此病態。
我誠心地希望,你們能夠取回作為人的品格,讓我們進行堂堂正正的對決。
作者為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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