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不時推出「限娛令」,此次主要針對藝人並要求排除紋身藝人、嘻哈文化等。
圖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CC0 PublicDomain)
傳說中的「限娛令」又出現了!話說「限娛令」在亞洲赫赫有名,此令雖然只在中國大陸祕密流傳,很少正式被公開,但是影響之大,包括兩岸三地、日本、韓國等整個亞洲娛樂市場、甚至是世界娛樂市場都會受到影響。
什麼是「限娛令」?儘管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但是真的要找,絕對找不到有任何令牌或文件叫做「限娛令」。
「限娛令」是中國大陸傳播媒體的主管機關「廣電總局」所發出的「行政通知」;名為通知,其實是一種行政命令,但不是各種通知都叫「限娛令」,過去也有「限童令」、「限韓令」。所有針對娛樂內容加以規範的都可能被稱為「限娛令」,尤其2011年頒布「限制電視節目過度娛樂化的意見」後更是如此。
中國大陸廣電總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針對媒體市場加以規範,過去先後曾經限制:不准故意模仿獨特的發音(包括台灣國語)、不准在黃金時段播放太多歌唱節目等。
據外媒報導,這一波「限娛令」主要是針對藝人加以規範,強調「4個絕對不用」:對黨離心離德、品德不高尚、格調不高、道德有問題的藝人都不用,同時具體要求排除紋身藝人、嘻哈文化、亞文化(非主流文化)、喪文化(頹廢文化)。
很多人士一定忍不住批評中國大陸管太多,覺得最好都不要管,由市場機制自行決定。其實世界各國對媒體產業都會規管,重點在於規管的尺度、程序與效果如何。
言論自由的世界第一強國美國夠自由吧?但是在美國主流媒體,絕不容許出現猥褻、仇恨以及種族歧視內容。再說成人影片的世界第一強國日本好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日本製作無碼的成人影片其實是違法的,一定要打上馬賽克才行。
娛樂節目該有限制嗎?從美國與日本的經驗來看,全世界政府都在限制,只是尺度各有不同。一定會有人反駁說:情況完全不一樣,美國跟日本都是民主國家,而且人家管的尺度還算合理,不像中國大陸連講話不標準、身體有刺青都要管。
什麼才是民主,對岸可能有不同主張。至於管的尺度會不會太超過,認真來說,這不只是程度的問題,更牽涉了背後的人權價值。目前全世界的主流人權價值是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簡單講,就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因為存在就是合理,多元都是價值。過去二十幾年來,另外一種人權價值也越來越受到重視,這就是社群主義,強調每一個社群的傳統價值與道德應該受到尊重。
社群主義的名詞雖然在過去一、二十年才受到重視,但是實踐由來已久,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73年認定猥褻時,也曾經強調要根據當地的社區標準。
回到重點,「限娛令」到底想做什麼?有效嗎?從先前的實踐來看,顯然是有效的。問題在於,廣電總局作為主管機關,真的要有足夠的高明才能拿捏好分寸,做到幫全民的平均(或中上)道德標準把關,而不是只是把主管個人一廂情願的道德觀強加在所有觀眾身上。
限制娛樂內容就像是烤肉,火太大就焦了,沒得吃,但是火不夠,太血腥又難入口。中國大陸廣電總局這次的「限娛令」到底高不高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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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賴祥蔚/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lai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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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登載於《NOWnews今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