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聖/資深媒體人
川習會一段「中美共同抗日」的往事,意外把台灣多年來的身分認同問題攤到了陽光下。
反應最強烈的不是一般網友,而是官方的陸委會。陸委會9月25日明確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才成立,二戰期間根本不存在,「真正與美國並肩作戰的是中華民國」,北京不能抹去中華民國在二戰中的歷史地位。
這句話歷史上沒有問題,卻也讓一個長期存在的矛盾浮上檯面。
這些年來,民進黨強調台灣與中國的區隔。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民進黨也長期強調台灣主體性。支持者認為這是建立台灣認同,批評者則稱之為「去中國化」。
問題是,當北京要把「中國抗戰」整碗端走時,民進黨政府第一句反駁卻是:
當年的中國,是中華民國。
既然如此,中華民國與中國怎麼會毫無關係?
而且,中華民國不只是「曾經」代表中國。1949年政府遷台,國號沒有改,憲法也沒有因此改成一部只以台灣為範圍的新憲法。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開宗明義仍寫著「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第11條處理的也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之間的關係。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說得更直接:臺灣地區是政府統治權所及地區;「大陸地區」則定義為「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因此,依現行法制架構,可以說兩岸分治、彼此互不管轄;但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處理成兩個彼此毫無關係的國家,至少與憲法仍使用「自由地區、大陸地區」以及「國家統一前」的文字存在明顯張力。
另一個更值得追問的,是政府自己的用語。
政府不是一般網友。新聞稿、公文與官方發言,本來就應重視法律概念的精確性。現行法律明明稱「大陸地區」,但近年官方政治語言卻愈來愈習慣直接以「中國」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賴清德甚至曾公開說:「中國,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看似只是兩個字,背後卻涉及身分認同。
當政府長期把「中國」完全留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久而久之,下一代自然容易形成一個印象:中國就是海峽對岸,中華民國與中國沒有關係。
但到了抗戰史,北京說「中國與美國共同抗日」,陸委會又立刻告訴大家:不是你,是我;當年的中國是中華民國。
這不矛盾嗎?
更有意思的是,陸委會這篇反駁北京抗戰史觀的新聞稿,同一篇又使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政治表述;然而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使用的法律架構,仍然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
政治語言可以改變,人民的身分認同也可以改變;但是政府依法行政,不能完全不面對現行憲法與法律仍然存在的文字。
你可以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拒絕北京的統一主張,也可以認同自己是台灣人;這些都是政治立場與個人選擇。
但是另一個歷史與法理問題不能因此消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等於中國歷史的全部,中華民國更不是與中國毫無關係的國家。
川習會真正刺痛台灣的,恐怕不是川普說了「美中共同抗日」,而是這句話突然讓多年來企圖切割「台灣人」與「中國人」身分的政治工程,撞上了中華民國自己的歷史與憲法。
需要爭抗戰正朔時,說當年的中國是中華民國;平日談身分認同時,又把「中國」完全推到海峽對岸。
歷史不能需要時才承認,憲法也不能方便時才引用。
這才是這場川習會留給台灣最難回答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