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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油壓剪破壞立院護欄遭起訴 鍾佳濱:全是為了保護傷患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2024年12月20日持油壓剪破壞立法院外的護欄,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涉《刑法》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嫌,依法起訴。圖/取自鍾佳濱臉書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2024年12月20日持油壓剪破壞立法院外的護欄,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涉《刑法》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嫌,依法起訴。圖/取自鍾佳濱臉書

立法院會2024年12月20日排審《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青鳥赴立法院抗議在野黨提案修法,警方架設護欄並用鋼索上鎖固定,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及集會的男子黃英豪油壓剪破壞,警方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今(9)日偵結,認定2人涉《刑法》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嫌,依法起訴。鍾佳濱表示,自己當下的舉動全為保護傷患,且皆有相應的人證與物證可資佐證。

當時中正一分局為維護立院安全及集會秩序執行「1220專案」,在群賢樓、康園餐廳外架設護欄,以鋼索上鎖固定。上午11時28分許,鍾佳濱在濟南路一段1號康園餐廳前,夥同民眾黃英豪持油壓剪毀壞阻隔護欄上的鋼索,致2條鋼索斷裂不堪使用,經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法務部長鄭銘謙亦於隔年2025年1月證實鍾佳濱等人涉嫌妨害公務等罪嫌,案件由北檢分案偵辦。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去年表示,鄭銘謙在質詢時回應,北檢對「鍾男」分案調查,並表示可能觸犯《刑法》135條妨害公務罪、《刑法》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刑法》149條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刑法》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刑法》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以及《集會遊行法》相關法令。

鍾佳濱到案後辯稱,剪斷鋼索是為了排除障礙、清出通道,以便救護車進入救護受傷病患。黃男則辯稱,當時有2位民眾受傷,必須剪斷才能將傷者送上停在濟南路的救護車。但檢察官調取現場蒐證影像、監視器、消防局救護紀錄、勘驗筆錄並傳喚證人,發現傷者早已送醫、勘驗影像發現2人神情自若、毫無焦急神態,剪開護欄後也未引導救護車,認定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今日依毀損公物罪將鍾佳濱及黃英豪提起公訴。

面對起訴結果,鍾佳濱今日回應,自己歷來均積極配合司法調查並完全尊重司法程序。他強調,當時是因為藍白陣營強行通過惡法,才促使人民聚集於立法院周邊抗議,自己當下的舉動全為保護傷患,以便讓救護車能夠駛入進行緊急救護,確實屬於緊急避難行為,並且皆有相應的人證與物證可資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