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勞工董事吳長智日前遭爆用工會職權耍特權,平日請公假、假日開車賺加班費,單身沒小孩卻在花蓮住宿舍還享有車位,反而離鄉背井員工申請不到宿舍,還曾強制猥褻女同事遭判刑。本報今天(27日)再收到台鐵基層員工爆料,吳長智長期未執行「便乘乘務」工作,卻能月領約6000多元加給,且此事還需相關主管「配合」,才能掩護他每趟發車前的酒測及簽到等,估計其詐領「乘務加給」已逾10年,累計約76萬元。
吳長智目前服務單位是花蓮機務段,現職是司機員兼台鐵公司勞工董事及台鐵企業工會秘書。台鐵員工表示,吳長智耍特權,平日放公假,人在工會;只有固定跑周五、假日及國定假日,靠站很少的「爽班」415及406車次,賺加班費。這根本是為吳長智量身訂作,因為一般司機員是不可能只固定跑幾個班次,必須輪流排班,好跑的、不好跑的都得輪班。
不只如此,台鐵員工表示,吳長智還長期在花蓮機務段運轉主管協助下,詐領便乘車次的「乘務旅費」和「自主管制費用」,事實上卻根本沒有執行便乘乘務。
所謂的便乘就是,司機員開某班次到終點站後,單位會安排一趟回程班次,讓司機員坐回去原派班單位;便乘乘務雖不必實際駕駛,但視為待命人員,因此這段時間也計入工作時間,可支領乘務旅費。
另外司機員上班前有2小時左右的自主管制時間,例如10點的車次,8點就要到班,這2個小時也計入工作時間;吳長智根本沒執行便乘乘務,因此就不會有自主休息2小時,但他仍然報請支領自主管制時間的津貼。
爆料的台鐵員工表示,比對監視器畫面、吳長智班表和台鐵董事會議簽到簿,吳長智每周五和周一的便乘乘務時間,人都在參加董事會議;但神奇的是吳長智都有「便乘乘務」的酒測、簽到紀錄,簡單地說,有人長期掩護吳員,讓他可以照領津貼。
爆料的台鐵員工幫吳長智算了一筆帳。吳「自主管制時間津貼」平均每月約詐領15小時、約5267元;「乘務旅費」每月約詐領32小時、1101元;合計每月詐領約6368元,1年就是7萬6416元,10年約76萬元。
該位員工指出,吳長智在台鐵很久了,跟高層很熟,這種詐領事宜根本沒人敢講他。且照講沒有執行「便乘乘務」就是曠職,應屬於行政處分;另外還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等刑事責任,如果判刑確定,依法必須免職。
本報已詢問台鐵,尚無相關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