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王其專欄】NCC成立至今,對單一電信業連兩周處分,且金額超過千萬元,台灣之星是第一家,但重點在詐騙集團與電信業掛勾後遺症太大了,如以內政部長的說辭,詐騙集團已經成為國安問題,而台灣電信業與詐騙集團間,還有多少未爆彈?
NCC7月26日才剛罰過台灣之星100萬元,8月2日再罰1600萬元,甚至預告還有四個案子正在調查,台灣之星恐怕逃不過NCC連三次的處罰。政府官員甚至也透露出,管理團隊內控嚴重失靈,高層也有責任。
NCC表示,台灣之星員工內神通外鬼勾結詐騙集團,他們一直在對台灣之星進行行政調查,查出總共賣了2.7萬門門號給12家企業客戶。台灣之星將所申辦門號提供他人使用,未依核准的營運計畫去落實身分查核,資本額只有20萬元的虛設公司卻能做幾千萬元生意?這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第37條第1項,且轉售給中國犯罪集團作為虛設帳戶,也被新北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偵辦中。
這是NCC成立16年來對單一電信業處分最重的,官員說,這已經不是處分金額多少問題,而是中國的詐騙集團拿了這幾萬個台灣門號到中國後,它對台灣電信市場,或是對台灣產業、消費者的影響很大。不久前,內政部長林右昌才說跨國詐騙,根本是國安問題。
了解內情的官員說,全台去年詐騙贓款近70億元,創下歷史新高;且現在詐騙案件已經演變為有組織性的科技、金融、智慧化和結合暴力集團的新型態犯罪手段,未來反詐騙不只是檢警調的工作,包括金融、法務、民政和社政等都跑不掉,這是台灣政府要嚴肅面對的。因此,有官員說,台灣之星恐怕只是其中之一的電信業者,也許有更多台灣之星等着爆發,因此阻擋台灣之星的問題擴散,才是比較重要的。
一位立法院官員說,詐騙集團應該不會只找台灣之星,也不會只有一個職員就可以隻手遮天,不但可能是集團式犯罪,且也可能還有其他未爆彈,民進黨政府恐怕不能掉以輕心!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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