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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傷害3成3隱忍 精神傷害難斷定與工作關係
根據人力銀行統計,曾遭遇職業傷害的民眾,因工作引起的突發性傷害或因公外出,於上下班時間的公傷意外,即占了半數,其餘也有2成則是因工作所起的慢性疾病。
就勞委會國際勞動力指標顯示,台灣勞工平均一年的勞動工時達2124小時,高居世界第三,面對高風險的工作場合,主要常發生的傷害為「肢體傷殘/燒燙傷」(24.5%)、「脊椎傷害」(21.3%)及「膝蓋受傷」(13.2%)三項,有6成7的民眾會告知公司,但也有3成3的人會自行吸收傷害,不讓公司知道。
心理壓力大 無形傷害難認定
調查顯示不會告知企業的民眾,大多因為於當事人受到較小或是慢性的傷害,無法立即判斷該傷害是否與工作有直接關係,尤其是精神層面的無形傷害更難認定,但近來上班族常因職場壓力,伴隨著「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職場文化,對於自身收入、成就存在高標準,相對造成心理壓力倍增,出現了失眠、注意力不足、易怒、疲勞等狀況。
另外,許多新鮮人在職場上背負著「抗壓性低」的標籤,擔心隨意的反應個人狀況,卻被認定是「能力不足、無法勝任」,因此多數人寧願選擇默默承受,但精神科醫生提醒長久的壓力累積,可能會成為「廣泛性焦慮症」,出現自律神經失調或記憶力退化的情形,應盡速就醫診斷,確保維持身體的資本健康。
職業副作用 促使離職的選擇
許多生理方面的職業傷害,在醫師診斷證明與工作相關,或多或少能予與賠償,但在多數的心理造成的職業傷害,卻讓人難以有平反的窗口。過去網友提出「吃蘋果」的理論,形容加班與離職的惡性循環,當主管認為準時下班,代表著可增加額外的工作量,卻忽視加班與上進心的不等於關係,導致盡心於份內工作的職員,換來的只有不斷增加的壓力,促使無法負荷時而提出辭呈。
在今日多數的工作型態會久坐於電腦前,除了一般常見的職業傷害,也出現所謂的電腦手、用眼過度等電腦相關產生的職業「副作用」,但當中卻並非能直接推論出與職業的相對關係,而只能在心中堆積大量的埋怨。雖然每項職業都可能會有部分的「副作用」,但不論何種類型的職業傷害,都可能導致員工對該工作的滿意度,而促使就業或離職的選擇,各主管人員也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