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以後,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升格為農田水利署,17個農田水利會就會直屬於農田水利署,變成行政單位「農田水利管理處」。
農田水利處要升級成農田水利署是沒有什麼問題,但署這種行政單位下面只能下轄分署、組、室、中心等單位,就像農糧署的業務主要都是組級單位在做,例如作物組、運銷加工組等。
如果要是處級單位,只有農委會下轄的會內單位可以掛處級,那農田水利處要怎麼掛處呢?
原來這個農田水利處不是業務單位,是屬於農田水利署的輔助單位,像秘書處、總務處這種的內部輔助單位。
一個農田水利署,核心的業務當然是農田水利了,但農田水利處又不是業務單位而是內部輔助單位,這樣到底如何執行農田水利的相關業務呢?
照法律走好像很難的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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