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林可妮報導】對於內政部要求婦聯會「不轉型成政黨就解散」的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內政部的抗告,亦即在本案訴訟確定前,婦聯會不用被廢止及清算。
內政部4月27日廢止171個政黨及42個政治團體立案並命清算財產,被認為嚴重影響人民受憲法保護的表達自由、結社權、生存權、及財產權。
婦聯會感謝最高行政法院衡量內政部原處分的執行,將對婦聯會立即發生不可逆、且無法以金錢補償的的法律效果及相關損害,並肯認婦聯會基於結社自由以政治團體積極參與經濟、社會及政治等事務功能的法益後,維持北高行停止執行的裁定。
法界人士分析,行政法院對清算處分判定「暫停執行」的案例極為稀少,婦聯會半年來的積極抗爭,確實達到效果。
婦聯會主委雷倩表示,最高行今日的裁定,不但維護了民主制度中核心的結社自由,更鞏固了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充分發揮司法護憲的功能。婦聯會將珍惜機會,繼續在此基礎上,求生存、求發展、爭名譽,繼續服務國家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