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大法官會議30日針對黨產條例釋憲案開言詞辯論庭,婦聯會雖為該法律解釋的實質關係人,卻無法獲大法官同意完全參與!僅能由一名律師代表。婦聯總會雖不滿,仍以臨淵履薄的心情參加,希圖能在台灣民主法治的進程中,留下清楚記錄。
婦聯會在會前對這次言詞辯論程序上的安排以及迴避問題,都努力爭取卻未獲允准,極感遺憾,因為沒有程序公平即無實質正義可期。
婦聯會指出,無論如何粉飾太平,黨產條例作為政治鬥爭、報復性立法的真面貌,在負責執行該條例的黨產會代表赤裸裸的發言中,實已一覽無遺。最初陳述的孫斌委員,以輕巧的一句「黨產條例適用對象『「沒有可保護的信賴』」,說明立法者給行政機關「超乎法治的公權力」來完成「轉型正義」正當性。最後總結的林峰正主委,以台灣人民的代表自居,接近泣訴的描繪在國民黨威權體制下受到的集體壓迫,不但把黨產條例定位為轉型正義的序曲,更將今天在場的組織團體爭取憲法權利,抹黑為過去勢力的「極力掙扎、全面反撲」。
民進黨曾以反威權、爭自由作為主要訴求獲取權力,鑑定人黃丞儀副研究員且引用1960年雷震「我們迫切需要一個強而有力的反對黨」事例,說明當年威權體制下的艱困。正說明了人民向政府爭權利,不但不是掙扎、反撲,反而是台灣民主法治的進程。
婦聯會感嘆號稱民主進步的政黨,以黨產條例清算人民財產,以促轉條例鬥爭政治對手,更以政黨法解散政黨與政治團體。大法官若不能捍衛憲法對人民表達自由、結社權、生存權、財產權的基本保障,台灣豈非將走向一條新威權統治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