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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昌/具體的原漢一家親?

  1月18日的晚間,這個組合非常有意思,充分表現了台灣的多元族群。一位排灣,一位阿美,二位鄒族,一位泰雅,三位非原住民。而長相都相當符合體质人類學上的族群特徵。

  更有意思的是,三位非原住民,都對原住民有相當的了解,而且至少兩人擁有原住民名(另一位不明),分別為Pasuya(鄒族名)及Mayaw(阿美或撒奇萊雅族名)。非常符合我2017年九月在財訊雜誌寫的「漢原雙名論」。

  我倡議,既然台灣原住民大都已使用漢名,台灣的福爾摩沙系漢人,因為大部分都有南島族群DNA,既然法律上已有父系漢名,應該在取小名時,不要一味用英文語系的John,Paul, Christina,Kathy ⋯,而應該使用 原住民系命名,如馬耀,瓦歷斯,Kimbo, 莎韻,Uma ⋯⋯等等,以具體作為表現「原漢一家親」。

作者為臺灣醫學血液疾病及骨髓移植教授、

史小說家,獲得多項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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