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要幫高潞・以用委員說話。
能源局在107年9月6日公告《推動民間團體於偏遠地區設置綠能發電設備補助計畫 共有19案參與角逐》,其中「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和「台灣創業育成產銷拓展中心協會」的創辦人是陳士章,現任負責人則是陳恩澤。
前者是日前尖叫撕衣事件的男主角,高潞・以用委員宣稱已離職的辦公室主任。後者是在該事件中,一日由副主任升為主任的另一位男主角。
107年12月5日,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高潞・以用委員明確主張「東都應該設立綠能科技示範場域」,林全能局長明確提到「鼓勵相關民間團體的幫忙」。
高潞・以用委員:「我質詢過很多次,我覺得局長應該要支持我,我們的發展應該不要只有南區,中區、東區都應該要有,北、中、南、東都應該設立綠能科技示範場域。」
林全能局長:「我先回應高潞委員,沒有錯,每個地區的特色不太一樣,高潞委員也很清楚我們在東部地區就是先幫忙東部地區建立再生能源或綠色能源的設施,所以我們有鼓勵相關民間團體的幫忙。」
根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20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所牽涉或辦理之事務,因其作為獲取前條所規定之利益者,應行迴避」,及第22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就有利益迴避情事之議案,應迴避審議及表決」。
高潞・以用委員涉嫌違反利益迴避,因為她正好是經濟委員會的委員,經濟部為其監督單位。
然而,大家都忽略了,申請補助名列第一位的民間團體,叫做「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從名稱來看,很多人會誤以為是環保團體,甚至很多立委也如此以為。
實際上,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是廠商利益遊說團體。
搜索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的相關資訊也可以發現,它們的立場鮮明,從民進黨在野到執政,理事長高如萍在立法院內都掌握了很大的話語權。
田秋堇委員過繼給陳曼麗委員的辦公室主任陳秉亨,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大多使用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偽裝成體制外的環保團體。
陳秉亨的另一個身分,則是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副理事長。
如果因為高潞以用委員在經濟委員會,其辦公室主任陳恩澤的協會,才領了能源局區區四百萬元的補助,就要被放大檢視。那麼,陳曼麗委員代表民進黨不分區第三位,長期掛著推動再生能源與非核家園的招牌,對能源局的實質影響力,遠遠大於任何一位立委。
蔡英文總統曾說,「綠色是門好生意」。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憑藉著強大的政商關係,在立法院內主導再生能源與非核家園相關議案,影響的是千億元等級的風電光電開發案和躉購費率。
陳曼麗辦公室主任陳秉亨,身兼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副理事長,卻因為陳曼麗委員名義上掛在衛環委員會,而不需要受到任何監督。
這樣對高潞・以用委員,當然是不公平的。
作者為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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