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的殺警新聞震懾人心,國人絕對想像不到,一個號稱國民所得二萬美金的國家,它的鐵路警察居然要單獨執勤,而且連瓶辣椒水連根甩棍都沒有!
難道所謂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指的是空手以入白刃?
蔡總統也好,警政高層的「從優撫恤」怎麼換得回一條25歲的年輕生命?又怎麼填補得了家人、親友、同事的哀淒與不捨?
今天肚破腸流、鮮血濺撒在車廂的,是李姓警員;明天呢?會不會是你的小學死黨?還是你看著長大的隔壁小孩?還是你的親戚故舊?
誰知道?
就算是陌生人,我們也該有不忍之心啊!不是嗎?
制度殺人!制度殺人!制度殺人!既然是制度殺人,政府就要負起責任,而不是妄圖「從優撫恤」四個字就解決!
我們有責任,更有義務要求政府:
一、立即提升含鐵路、捷運警察在內所有警員必須之裝備。
二、檢討保障壞人、傷害好人的不合現況需求的《警械使用條例》。
綁手綁腳的法令,警員上法院;連瓶辣椒水都沒有的結果,就是進醫院,甚至太平間!道消魔長的苦果,執政者難道還能完全無感嗎?
一個年輕生命的隕落,不是官樣文章的「從優撫恤」四字就能卸責的!
孰無親人?孰無家小,看著送李姓警員最後一程的同仁一句「任務結束,一路好走」,更令人倍感痛心。
警界高層,執政者,你們的責任沒有結束,沒達到上面兩點訴求前,你們別想「一路好走」!
作者為雲林退警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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