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go

警未著防彈衣被刀刺殉職...實則穿防彈衣也無用!重點是開槍時機…

54歲有躁鬱症病史的鄭姓嫌犯,3日晚間搭乘152次自強號北上,遭列車長查獲未購車票,經要求補票後旋即失控爆怒,列車長在台鐵嘉義站請鐵路警察上車處理。

由影片中可以看到,26歲李姓鐵路警察獨自上前,但嫌犯一見他靠近,立刻揮刀猛刺,李員由於車廂狹小,幾乎無閃躲空間,當時車廂上也還有10多名乘客,李員有配槍,但為了避免波及其他乘客,徒手與嫌犯拼搏。

影片說明:李姓警察與鄭姓嫌犯搏鬥的過程。

李員抓住嫌犯幾秒內已經中刀,但英勇的不顧自己傷勢,死命抓著嫌犯,雙方拉扯了近20秒後,後方台鐵人員才趁隙上前,聯合其他車上男乘客及列車長一同制伏嫌犯!

但李員傷口很深,臟器已外露大量出血,經送醫輸血1.8萬CC搶救,仍於4日上午不治。

李員當時如穿防彈衣 能倖免於難嗎?可能不行…

李員當時未著防彈衣出勤,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因為鐵路警察日常處理的狀況相對單純,鐵路警察各單位明明都有配置防彈衣,但卻沒有鐵路警察在執勤時使用,且若有警員想穿,還會被裝備管理人貼上「不合群」的標籤。(穿著會耗損防彈衣壽命)

不過,其實李員當時就算有穿警用防彈衣,基本上對於刀的「穿刺攻擊」,也沒有用!只等於一件比較厚的普通衣服,如果被刀猛刺,還是會被輕易貫穿。這點似乎很多警務人員也並不清楚!

對於目前廣泛使用的軟質(即凱夫勒,Kevlar)防彈衣來說,在面對刀刺時,防護力很有限,這是因為凱夫勒纖維防彈的原理是過高強度纖維按照特定規則編制多層疊加,利用凱夫拉材料的韌性將彈頭的動能傳遞到整個防彈衣,從而降低子彈速度,讓其無法貫穿,達成防護效果。

但纖維材料對於垂直方向的剪應力防護力很差,所以刀能輕易刺穿,就如同纖維組成的繩索,被刀輕易砍斷一樣。

圖說:國外測試,用針就能刺穿軟質防彈衣。

除非軟質防彈衣在胸腹部還有陶瓷或金屬防彈版,才有可能擋住刀刺,但這種軍規防彈衣,通常特種警察部隊才會配置,而且非常重,如日常勤務就穿這樣的重裝甲,並不合適。

照片說明:內含防彈版的軍規防彈衣。

因此近年來有專門的「防刺服」出現,即通過將衣服的「纖維材質混編鋼絲」疊加製成,可以有效防護刀砍、刺、割等攻擊,但防刺服並不能防彈!當然隨著材料科技的進步,目前已經有將二者功能的一體化的防彈防刺服出現,但成本較高。

影片說明:軟質防彈衣會被「針」輕易刺穿。但第三件為防彈+防刺衣不會被刺穿,針頭彎曲。

附帶一題,也有與多議論認為,沒有雙警值勤,是造成警察殉職的原因,不過回到現實面,處理補票糾紛都要出動雙警的策略一旦實行,目前就已經人力不足的鐵道警察,能夠貫徹執行多久,頗有疑問。

開槍時機才是關鍵 但警察真能開槍對付逃票嫌犯?

其實這起案件重點是,為何李員看到對方有刀,明明有配槍,卻不選擇持槍威嚇,而是奪刀?實際上奪刀在資深的軍武教官看來,都是非常危險與不建議的舉動!

影片說明:就算是教奪刀術的資深教官,也不建議空手奪刀,認為是最危險的最後選項。

實際上大家心知肚明,我國警察的開槍時機,一直很難拿捏,時常有警原因為朝歹徒開槍,而被判刑的新聞,目前至少有4名員警分別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甚至是被判刑,付出百萬賠償與死者家屬和解,刑事、民事的責任都免不了。

例如2014年2月16日,桃園楊梅分局葉姓員警,因追捕羅姓通緝犯,朝對方腿部開3槍,造成羅男送醫後因失血過多不治。

雖然整個過程都有影片紀錄,但法官認為,羅男只是想跑,但沒有攻擊動作,葉員應可朝輪胎開槍阻止他逃跑,卻未選擇「對嫌犯侵害最小」的方式,用槍過當。

法官判決引發極大爭議,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甚至提出非常上訴,但葉姓員警仍被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桃園市政府則要賠償死者家屬85萬5千元。

影片說明:葉姓員警對羅姓通緝犯開槍的全部過程。

因此我國警員面對非持槍歹徒,不願意開槍,也其來有自,否則試想如果在這起補票砍警案中,李員發現鄭嫌有刀,即持槍喝止,嫌犯如配合,第二天媒體可能酸警察「面對補票小事,警察竟然亮槍威嚇」,內文保證忽視或幾行字寫嫌犯有刀(反正沒砍到人,許多媒體就選擇性忽略)。

如嫌犯亮刀威脅警察被擊傷甚至擊斃,媒體又會寫「警察開槍擊斃拒絕補票民眾」,不要覺得很誇張,一些媒體就喜歡寫這樣唯恐天下不亂的報導。

故本文認為治本之道,應該是為我國警察配置電擊槍,例如美國警察已經廣泛使用的泰瑟電擊槍(Taser)。

影片說明:泰瑟電擊槍親身測試,非常精彩值得一看。

泰瑟槍靠發射「帶電飛鏢」來制服目標的。扣動扳機後,彈夾中的高壓氮氣迅速釋放,將槍膛中的兩個電極發射出來。

兩個電極前面有倒鉤刺,後面連著細絕緣銅線,命中目標後,倒鉤刺可以擊穿犯罪嫌疑人的衣服,刺入皮膚內,槍膛中的電池則通過絕緣銅線釋放出高壓,令罪犯渾身肌肉痙攣,縮成一團,失去反抗能力,但不會致命。

美國警察也因此能比較大膽的用槍,對付非持槍但有威脅的民眾,我國應認真參考這些案例。

影片說明:美國警察使用泰瑟槍制服民眾的案例。

特約撰稿:世界特種部隊與軍武資料庫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