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
一、 招生對象:
對法律課程有興趣、提升法學素養、了解並初步解決日常生活面臨法律需求者,或欲參加律師、司法官、法院書記官…等司法考試,修習學分取得報考資格者。
二、 報名資格:(之一即可)
1. 有興趣者、增進生活知識運用
2. 司法相關考試:得有學士學位以上,或經認定合於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歷資格,且目前未就讀各校法律系者。(司法考試詳細報考資格請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公告為主)
三、 升學管道及學分證明授予:
凡在修讀期限內修滿規定之學分,經考試及格者,由本校發予學分證明書。
四、 科目名稱及學分數: (※ 授課講師為開南大學專任教師及具豐富實務經驗之優秀師資群。)
◎確認開班:公平交易法(3)
※招生中班級:民法(3)、消費者保護法(2)、刑法(4) 行政法(3)、民事訴訟法(3)、刑事訴訟法(3)、商事法(3) |
五、 上課時間:如下。(課程時間依實際安排為主)
平日班 星期/時間 | 103/01/06開課~103/04/25 每週五 18:30 ~ 21:45 |
師資:
李季鴻 老師
學歷:東海大學法律系 畢業
專長:公平交易法、不動產相關法令、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勞動基準法等領域
六、課程資訊:
◆ 課程費用:每學分1,650元、每科學雜費1,000元,報名三科以上學雜費僅3,000元。
◆
報名費用500元 (新生報名時繳交一次即可,舊生免繳報名費)
◆ 報名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六號一樓109室 ( 開南商工內 )
◆ 人滿即開課。名額有限,請儘早報名。
七、報名應備資料︰
(1)填具報名表(浮貼一吋或二吋照片3張)。並註明報名科目。
(2)繳交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一份、身分證影本(正反兩面)。
(3)學、雜費。(現場繳費或匯款-匯款單據傳真至本中心)
匯款金融機構:監察院郵局,代號700,戶名:開南大學台北教育中心楊偉文,帳號0002001-0052034
報名地點:開南大學台北教育中心(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六號一樓109室)
報名/諮詢專線:電話:(02)3322-4533 傳真:(02)2356-7515
八、注意事項:
1.學分班學員無正式學籍不得以此身份辦理緩徵或簽證。
2.繳費收據請學員自行妥善保管,若遺失ㄧ概不予補發。
3.以科目為班級報名,未達15人開班人數之班別,本校保留不足額開班與否之權利,並退還學雜費(憑收據辦理),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4.退費規定:依教育部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1/3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1/3者,不予退還。
5.除因故無法開班或開課外,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或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