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一口氣到不了的地方,就叫做遠方。」
當旅行已經是常態,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工作的一部分,更是與自己,生長成這樣的人類,息息相關的元素。2019年的第八次起飛與降落,花了十個小時從香港抵達奧克蘭,一座位於南半球的海港城市。
一般人在水裡閉氣的時間約是三十秒到一分鐘,為了此趟造訪,必須憋氣600次。
帶著SonyRX100M6踏上紐西蘭的旅行相機搭載24-200mm焦段鏡頭,可以拍近也可以拍遠,不用太多配件就能捕捉旅行的每一種景色。一吋大小的感光元件,就算在晨曦時分,光線不充足的環境下,也能拍到美麗的光與影快速對焦功能則可以捕捉到稍瞬即逝的畫面,不用擔心留下遺憾。
而內建Wi-Fi功能,就可以隨時將照片傳送到手機,直接將當下的景色分享給朋友小巧的機身甚至可以放進衣服的口袋裡,自附鏡頭蓋,終於不用再為弄丟相機鏡頭蓋而苦惱。按下開機鍵同時打開鏡頭,輕鬆旅途中捕捉在轉瞬即逝的瞬間。
三、四月的台灣正在為夏季的到來摩拳擦掌,而紐西蘭則是在秋意裡縹緲,踏著落葉的步伐,一步一步走向冬。氣溫還算宜人,雖然象徵著冬季來臨的雨時不時進城搗亂,但幸運的時候仍可以去海邊曬日光浴。
紐西蘭,綿羊比人類還多的奇異國度,奧克蘭佔紐西蘭整體面積的0.4%,住了全國三分之一的人口,其他三分之二的人分散在另外99.6%的疆土中。雖然是紐西蘭第一大城,但從台北來的我在這還是感到格外悠閒與放鬆。
城市波浪般起伏,中間座落了好幾座大公園,公園裡的樹無一不是雄赳赳氣昂昂的生長著,有時讓人覺得自己踩到黑洞,從市中心跌進千年叢林。
每天早上出門,天微微的亮,不知道為什麼路人們看起來都像要去健身房,聞起來都像剛洗完澡。不小心撞到人,她還對我笑一下。我花了好幾天明白要怎麼過馬路,在紅燈上面的閃數字,是可以行走的時間倒數,我一直以為是紅燈倒數,當然,傻傻的等他數完,再傻傻的看著行人號誌從閃爍的紅燈變成堅定的紅燈。
生活在他方,總感覺自己是一個透明的旅行者,穿梭在屬於別人的櫥窗中,這座陌生城市的一切對我來講是如此突兀又新鮮,而我對它來講只是一介過客,太渺小,一百個我堆不成那市中心的天空塔,即使將後半生丟留在這,對校園裡的老樹來講,幾十年歲月不過如沙如塵。
素昧平生的街道,走第三次就熟悉了起來,雖然不可能,但仍會在一些晴朗的午後,不可理喻地期待巧合碰見某個熟人。
「你怎麼在這!」
「一起吃午餐吧!」
當然這樣的狀況是從來沒發生過的,因為我在遠方。在遠方,雖然孤單卻不寂寞,因為每天都有新奇的事,例如發現沙灘只需要從市中心搭公車十分鐘的時間,彷彿從信義區瞬間到了墾丁。
Mission bay的沙灘平凡無奇,而平凡,這是日常之必要,是生活之必要,因此我喜歡這樣,繼續從一個櫥窗,晃到另外一個。
一吋大的感光元件,即使在晨曦光線不充足的狀況下,也能拍出美麗的景色。大部分的咖啡廳都在下午三點半關門了,我赤腳坐在公園的草地上寫完這篇文章。
每當寫到入神就想躺下,靜靜的看著樹,感覺自己成為土,然後,想起家。
旅行到南方,能帶來的只有我的身體與靈魂,能帶走的只有回憶與快門聲下凝結的那些瞬間。喀嚓,原來心中的平靜來自家,即使回不去的才叫家鄉,原來家的感覺來自心中的平靜。他說:「心有棲息的地方,世界便不再有遠方。」
作者為旅遊作家,著有《路上慢慢想》、《在遠方醒來》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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