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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Dai/你想要說服誰?——讓人尷尬的講道理

Jack Dai/你想要說服誰?——讓人尷尬的講道理

最近在不同臉友處看見同一類事:某臉友去另一位臉友那回覆文章、說理,沒想到對方完全不領情,尷尬不已。

尷尬什麼?

因為一方覺得自己有理,另一方反應不如預期。

歸納種種尷尬的局面,多半源自三種可能性:

1. 你自以為自己有理,對方不認為。

2. 對方本來就沒有想要說理,而你沒發現。

3. 對方其實懂得比你多,懶得說裡。

而三類可能裡,最多的是第二:對方本來就沒有想要說理,而你沒發現。

這不意味著對方不講理,而是他原先寫文的意圖只是抒情或排遣,你硬要跑去人家那講道理,擺出我懂你不懂的姿態,知識份子的形象不但沒有建立,反而給人一種不識趣的白目感。

說服

兩千多年前亞里斯多德在《工具論》的修辭學裡提出了說服他人的三要素,按重要性依序如下,並附上白話翻譯:

1. Ethos 信譽:如果你信任他的人格,你被他說服。

2. Pathos 情感 :如果你被他的情感打動,你被他說服。

3. Logos 邏輯 :如果你被他的邏輯導正,你被他說服。

三者往往難以拆分,重要性是「信譽為上,情感次之,邏輯最不重要。」

亞里斯多德說的雖然是「說服」這檔子事,卻也反應了人的根本,並給我們相對的指導原則,如:

1. 如果對方不信任你的人格,不論再有邏輯再講理,你根本無法說服他。

2. 在人格面尚不排斥的前提下,如果對方對你的論述沒有產生一絲情緒的漣漪,你很難說服他。

3. 如果對方不信任你的人格、也沒被你的情感打動,你再有邏輯也是枉然。

以上非獨立三點,互有交織,但拿來概分無妨。

而拿亞里斯多德的論述,我們回頭看臉友的尷尬局面即可知:在錯的主題裡做錯的事,姑且不論Ethos,Pathos上已讓人不爽,講理只會讓人嫌惡罷了。

再來說說「理」。

這裡的理侷限於知識,然後許多人忘了即使是知識的「理」,也有很多層面與層次,甚至會因背景與目標的調整而不同。

沒有意識到這層面的說理者,往往會陷入一種「邏輯自洽、他人無感」的窘境,而這類窘境往往發生於三種情況:

1. 你的道理很合理,但沒有場景可連結。

2. 你的道理很合理,但放到真實世界的課題時毫無助益。

3. 你的道理很合理,但因為除了這淺層道理外,我還知道不同背景與條件下的其他理,所以無感。

這衍生的課題是「全知者陷阱」。

人們都喜歡被人尊重,其中一種是知識上的尊重,但這種尊重有時是毒癮,因為他會把你推向一個「總是知道」與「不能不知」的井裡:全知者陷阱。

為什麼全知者的陷阱是口「井」呢?因為這個井只有一個出口,名為「我知你不知」。

真實世界的知識不是井,而是除了「我知你不知」外,還有「你知我不知」、「我們都不知」、「其中一邊一知半解」與「我們都以為自己知」等等有很多出口的洞穴。

我們都看得見局部,卻也看不清全貌,也因此,才有繼續探索的空間。

而聊天的本質呢,就像走在洞穴裡,要的是持續對話,不是畫句點。

最後回到主題「臉友的尷尬」,梳理前述脈絡可歸納為三個主題方向:

1. 理解為何尷尬

2. 理解說服人的本質

3. 避免掉入陷阱

上述有一個基礎侷限: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

原諒自己也包容他人,與世界和解。

最後的最後再補充一個自己的觀察,在對於一件事的理解上,強弱關係大致可這麼分:

1. 學理勝過片面資訊:典型例子是有條有理的論述與鄉民的新聞剪貼的差距。

2. 學理贏不過實務,因為實務更能得知細節與侷限:例子是當管理學教授遇見企業經營者。

3. 實務贏不過學理加實務,這裡的學理是指外來或自己歸納而出的系統性知識:例如一般企業主與寫出原則的Ray Dalio和寫出郭語錄的老郭桑之間的差距。

當然反例是有,但比例很低,

以上感想的本質為抒情體,若有雷同、純屬巧合,祝大家工作順心、天天有道理。

 

作者本名戴于千,獨立創意代理商 Rules Creative 總經理,是個生意人,也是個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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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