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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3萬人為了《逃犯條例》走上街頭,為的是自己?還是台灣?你所該知道的《逃犯條例懶人包》

【特約記者王查理報導】香港的「民間人權陣線」日前上街遊行抗議,超過 13 萬人上街響應,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主辦單位揚言,如果政府不願撤回草案,將發起包圍立法會。這很有可能是促成香港「最後一次遊行」的惡法。台灣外交官劉仕傑更公開聲明「若這條法律通過,不僅會矮化國格,台灣將會被視為中國一省分。」

 

逃犯條例的起點

2018年初,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同來旅遊的懷孕女友,並棄屍後台回香港,雖然加害者與受害者皆為香港人民,但台灣和香港並無引渡條款,造成即便當事人認罪,香港法院卻無法進行判決的窘境,最後只能以民事洗黑錢為由,判定陳男入獄29個月,完全無法對刑事刑責下達審判。

也因台港兩地無引渡協議,士林地方法院僅能發表時效長達37年的通緝,香港政府以此為由,推動《逃犯條例》的修法。

所謂《逃犯條例》,是指香港現行和包含印度、印尼、菲律賓、斯里蘭卡...等 19 個國家簽有的「逃犯移交」協議。和香港往來相對密切的大陸、澳門、台灣、泰國、日本...等並未列入。

但此次修法,香港政府提出,在嚴重罪行的情況下,包括:謀殺、性犯罪、販毒、貪汙、走私、非法入境...等 37 項罪刑,香港都可以在未簽訂「逃犯移交」協議下,移交在港罪犯到其他犯罪管轄國家或地區,包含中國大陸。

圖/4/28日香港民眾上街遊行影片截圖

 

到底什麼是《逃犯條例》?

香港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修法,已經完成一、二讀,不僅香港本地人士起意抗爭,美國、歐盟也採高度關切態度。因為一旦立法成功,在香港的台商,台灣人,外國人與香港人,將陷入被中共引渡,審判與管轄的不安風險之中。

《逃犯條例》備受爭議的一點在於,通過後,未來後決定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從原本需要香港立法會同意,轉變成不需經過代議制度的審查,只需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能將逃犯移交給中國,而香港特首實際上多為中國政府所指派。

這表示,如果你曾在公開平台上罵過習近平、罵過中共,你都有可能某天去香港就被抓起來!香港資深媒體人吳志森表示「香港是無罪推定的普通法的司法體系,你在大陸被審訊,就變成在一個黑箱裡面,會發生什麼事呢?可以完全不需要公佈,外面是可以完全不知道的,直到你被判刑了、坐監了。」更讓香港所謂的一國兩制,迅速走向消亡。

 

對台灣造成的影響

香港目前所推行的《逃犯條例》的修法,對台灣人甚至其他與香港密切往來國家之旅客,跨國合作商業對象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不僅在人身安全與言論自由方面受到限制,在境外發表挺民主自由、批評共產黨等言論,可能在經過香港轉機或是旅遊途中,被中共以經濟或其它罪名引渡。

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表示「(對赴港的台人)不只是寒蟬,它可能會變成是一個禁令。到香港,不管他是想到香港旅行、或在香港轉機,有可能會因為,不清楚這樣的一個風險存在,而成為下一個李明哲。」

而在《逃犯條例》的草案中,明文將台灣,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範圍下,這樣企圖偷渡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行為,也令人心寒。

而在香港的經濟環境、媒體自由將更受嚴重威脅,試想,有誰願意將自己的公司置在一個沒有言論自由,隨時可能因莫須有的罪名而被引渡他國接受判刑的國家?甚至在近期已經傳出,不少外國媒體準備撤離香港,轉移台灣,如傳言屬實,香港的經濟產業未來可能如同空殼。

 

而透過《逃犯條例》這個問題,我們也能觀察到,身為「一國兩制」先驅的香港在97至今的種種變化,而台灣是否也會步向這樣的後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