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明著說要救你的好人,其實是挖了一個火坑逼你跳進去的壞蛋。
無論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執政,「特赦陳水扁」這個話題吵來吵去,炒來炒去,炒到整鍋菜都快炒爛了,還是吵不出個結果。其實,也不會有結果。「扁維拉」永遠只是顆救援備用的棋子,任憑政治人物利用,而且功能性會越來越低。
為何不會有結果?首先要看清楚中華民國憲法對於「特赦」的規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條:「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以及據此制定的《赦免法》第3條中規定:「受刑之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換言之,「特赦」是針對已受確定判決之犯罪人,免除其刑罰執行之赦免措施。
先別說陳水扁所犯下的貪腐案目前還有多起案件仍在審理中,尚未全數定讞,未達特赦前提;單單就以「特赦陳水扁」這個議題而言,誰需要「特赦」?被中華民國司法審判定罪定讞,且於社會公評皆認為其的確有罪之人。無論是哪一黨執政,只要啟動「特赦」程序,代表陳水扁將永遠被這個國家與人民烙印上「罪犯」的歷史定位,私認為陳水扁應該不希望落到如此下場,而且永世不得翻身。(至少活著的時候不要讓他面對這麼難堪的結局。)
陳水扁希望的,是「無罪宣判」,是「回復名譽」。但是,以目前的狀況來看,這個願望應該不可能達成。雖然賴清德在4月9日與館長的直播訪談中,意有所指的影射:「扁案是司法問題,有檢察官、證人串供等問題,應該好好做司法改革。」其實那也只是打打嘴砲,如果早有具體事證,這麼多年來,阿扁貪腐案那些定讞的案件早就翻案成功了,哪還需要賴功德來多嘴?
過去這麼多年來,包括台灣社、台灣北社、中社、南社、東社、客社,以及陳菊、賴清德、林佳龍、柯文哲、蘇嘉全、柯建銘、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等等,這麼多的政治社團與政治人物公開支持「特赦阿扁」。其實各自都有各自的政治盤算。其實,蔡英文對於『特赦阿扁』這件事情上,當然也有她自己的盤算。
2016年8月,蔡英文總統上任才剛滿3個月之際,台獨大老彭明敏曾和總統府前資政吳澧培、總統府國策顧問黃天麟一同和蔡英文餐敘,席間他提到陳水扁的事應盡快解決,否則「將來爆發很麻煩」,但蔡英文表示她當時不可能解決,因為已有許多戰場,無法再另闢一個戰場處理扁案;彭明敏認為,蔡英文應是無意處理「特赦阿扁」。四年下來,以實際狀況評斷,蔡英文的確也是如此。其實,這些看似阿扁不斷挑戰法律底線,蔡政府無力處理的窘境,卻可能是蔡英文解決阿扁特赦問題的「巧門」。蔡英文在依憲法特赦阿扁,將面臨法制及民意的責難,拒絕給予特赦,卻擔心害怕無法抵擋綠營挺扁勢力的反撲,為了求取平衡,只好對於阿扁種種突破『保外就醫』禁忌的行徑,採取放任不處理,甚至是消極配合的態度,默認給予『實質的特赦』。如果有質疑的聲浪,總統府只需一紙聲明「尊重主管機關權責」,將所有責任推給法務部、中監等下級機關。然而這種放任阿扁玩法的「實質特赦」,形同總統以不作為方式行使赦免權,不僅破壞法治,更悖棄了總統的憲法義務。
未來無論是哪一黨執政,恐怕也會「蕭規曹隨」,反正以拖待變,繼續讓「扁維拉」發揮他的邊際效應,雖然越來越像「雞肋」,但多少都還能拿來啃一下。
只不過,當年被「保外就醫」的陳水扁,是由柯文哲醫生親自認證,患有「大腦前葉萎縮」,並被評為患有「神經退化性疾病」、「重度憂鬱症」、手抖不止,每日漏尿88次的「重症病人」;當今天大家看到陳水扁,卻是一個能唱歌、喝酒、上台輔選、每天網路直播當網紅,還能拿手機與辣妹合影自拍手不會抖,並且不斷影響台灣政治,多罪均已被審判定讞的「貪污罪犯」,當放著陳水扁在外頭趴趴走的「弊大於利」,「扁維拉」將還存在多少殘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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