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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博/漲價沒有問題,只漲不跌是大問題

 有些行銷學者與美食家、時尚人士,批評台灣社會逢漲價必反,會阻礙經濟發展,會造成質感與美感低落。因為一個動輒要求議價的商業氛圍,供應者在滿足需求者追求CP值的同時,不可能不用抑低品質的手段來維護利潤。

 逢漲價必反跟動輒要求議價,其實建立在漲價不合情以及售價不合理的前提下。在重視質感與美感的消費區隔,標價當然包含了跟產品功能無涉的溢價部份,多付的錢用來買情緒或感覺,無需也無從議價,更不可能抗拒漲價,因情緒或感覺本就難以定價,價格訂低了,消費者反而無感了。然而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開銷,買的正是產品功能,計較價格,天經地義。

 每當民生用品價格波動,我們常常聽到學者說:“把價格交給市場機制決定”,更常聽到政府官員說:“胡亂漲價的商家,由消費者淘汰”。坦白說,學者說的是風涼話,官員說的則是練肖話。

 你真以為消費者的力量那麼大啊?像幾年前的頂新味全事件,一開始的確在抵制不良商業行為,迅即快速擴張為帶有意識形態色彩的毀滅性制裁。到了最後,說穿了根本是打著消費意識的大旗進行的一場社會運動。換個時空,任何消費者保護組織想複製此種摧枯拉朽的運動來抵抗不合理漲價,比登天還難!

 消費者集體力量不易凝聚,加上所謂市場機制只是教科書中高舉的理想,企業針對商業鍊的人為操作,足以輕易壓制消費力量並扭曲市場機制。舉例,連鎖超商如果計劃漲價,有的是邪門歪道的辦法,何必用公開宣布的白痴做法?

 像超商自有品牌茶飲,原本零售均價17-18元,一夕之間更換新包裝,改取新品名,內容一樣,CC數反減,但零售價漲為20元。又像吐司麵包,原本半條30-35元,也在一夕之間更換新包裝,連片數、重量、成分、營養標示、口感,盡皆新瓶舊酒,但一口氣漲到40-45元。超商有數千家規模優勢,而且小七漲完,阿家必定跟漲。阿家漲完,換小七必定跟漲。消費者想自力啟動市場機制,“淘汰商家”,可能嗎?人家想漲就漲,誰能耐他何?

 廠商要漲價,不怕找不到藉口。大企業如此,小店家亦然。每次汽油價格上漲,店家便有志一同表示再也hold不住,必須調漲,理由是跟油價相關的瓦斯、電力、運輸等成本全都上漲。

 可你看過哪個店家在汽油價格下跌時會降價的?店家那時的說法是:“啊油價就只佔成本的一小部分,油價跌,成本只降一點點啦。”

 最近雞蛋供應失衡,批發價漲,只要有用到蛋的店家又開始蠢蠢欲漲,有許多則已義無反顧地調漲。等雞蛋價跌,漲價的店家絕對不會把漲的價格還給消費者。

 在台灣,民生物價永遠是一條只向上爬、從不向下落的階梯。大企業有主管機關與媒體盯著,除了施展些漲價的小手段,對全面漲價尚有顧忌。小商號則普遍採行“風聲跟進”策略--例如風聞有店家一碗陽春麵從40漲到45,就以“其他家都漲了”當理由,跟進調漲。

 市場機制呢?消費者不是可以不吃嗎?不是可以改吃別家嗎?別傻了,你想找一家沒有漲價的店吃碗陽春麵,可能要找很久。餓著吧你!

 最奇怪的是,民生品調漲價格時,大都是用五進位法,一次漲五元。有業者說這樣比較好計算。

 好嘛,那學校算術就只需教五進位與十進位,那央行也可停止鑄造一元硬幣嘍?

 台灣店家的“風聲跟進策略”,形同一種非典型托拉斯的價格壟斷。

 台灣商家的“五進位漲價法則”,徹底掠奪了消費者。

 什麼市場機制說。什麼消費者淘汰論。我說台灣是個向供給者傾斜的既不合情更不合理的消費市場,商家覺得賺不夠,塗改牆上價目表,直接跟“消費盤仔”討錢,不必傷腦筋精進商品。夜市一盤蚵仔煎,有的十顆壯碩蚵仔,有的六粒幼齒蚵仔,但統統賣60-65元。

 大企業認為今年EPS不夠好看,悄悄打印新價格標籤就好,連夜換標籤,隔天收利潤。直接跟“消費盤仔”討錢,何必用心經營。

 差堪告慰的一點,幸好台灣還沒有通膨問題,因此價格沒可能頻繁的高額調漲。然而,我還是要說,台灣特別是外食市場的漲價,漲得不合情,更不合理,並且只漲拒降,吃消費者夠夠。政府面對非典型托拉斯價格壟斷,卻一點皮條也沒有。

 天底下,只漲不降的,是人的年齡和中年男人的腰圍。在台灣,則多了民生物價一項。

 

作者為資深品牌專家

 ●摘錄自品牌原來如此,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