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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競/臺獨戰犯?共軍將領用詞須再三思!

 1月9日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日舉行記者會,邀請何雷和海軍研究院研究員張軍社,針對解放軍如何參與軍維護世界和平穩定、提供國際公共安全服務等議題,與媒體記者進行交流。

 由於日前大陸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曾經放出狠話,公開表示「以武拒統只有死路一條」,因此解放軍在使用武力解決臺灣問題上,所持立場與政策倍受各方關注。

 軍事科學院原副院長何雷中將在媒體發表會上聲稱:「我記得我們上個世紀40年代,新中國成立之前,宣布了國民黨反動派幾十個戰犯。將來我們一旦迫不得已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時候,極少數的『臺獨』分子也是必懲戰犯。」

 同時何雷亦表示:「我們發自內心地希望海峽兩岸不發生軍事衝突,這是海峽兩岸廣大民眾的共同願望。造成軍事衝突的罪魁禍首一定是極少數『臺獨』分子和它的分裂行徑,一定是少數甘願當世界警察的外部勢力的干涉行為,人民解放軍將隨時做好應對軍事衝突的各項準備。」

 何雷發言後,各方解讀落差很大,但其發言顯然是要為共軍發言人吳謙所說硬話降溫,不過何雷發言內容確實有欠週延,反而會治絲益棼另生枝節。

 其實大陸對臺動武前提要件,早就明述於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但何雷講話中,卻完全迴避提起此項法條,其實會讓原本不信大陸藉此法條宣示立場者更加懷疑,講起來算是思考不夠完備,亦未對反分裂國家法再予背書。

 其次是將臺獨份子與戰犯加以聯結,思維恐怕亦太過粗糙,在法理上亦難以自圓其說。其實公然宣告臺獨會在臺海激發起戰端,早就是臺海兩岸各種政治派系間之共同認識;甚至臺獨份子本身亦是心知肚明,所以才會躲在中華民國架構後面借殼上市。但是要在武力征服臺灣後,以「戰爭罪」名義,視臺獨份子為「戰犯」加以懲處,恐怕更會引起爭議。

 臺獨所作所為誠然是違反諸多國際條約與列強所作承諾,亦必然會觸發戰端,但此與發動戰爭犯下罪行所須滿足之法理要件差異甚大。此因在國際法理上戰爭罪行只有 jus im bello 以及 jus as bellum 兩種範疇,分別來懲處發動非正義戰爭,以及戰爭中交戰行為與手段不當,所構成戰爭罪行。

 身為中國人痛恨分裂國土行為,這是可以理解,但是以政治運動發動鬥爭手法,不分青紅皂白要將臺獨首惡鬥臭鬥垮,或是以歷史清算方式,把推動過臺獨,但早就失掉行政實權,對觸發戰禍亦無直接策動權限者,還要將其糾出來懲處,這個在法理上會產生無窮爭議。

 解放軍近年來不斷強調要成為文明之師,更聲稱要與世界規範接軌,在處理這些戰爭法理問題上,更要精準細緻。追訴臺獨罪行可以引用諸多不同法理,但若是其未曾主動下令發起武裝衝突,或是在交戰中指示採取非法交戰手段,魯莽就將其視為「戰犯」,這絕對會成為貽笑國際社會的外行話,共軍將領發言真是必須三思而行。

作者為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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