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國人申請政治庇護者中,以宗教迫害為最大宗。(記者孟蘇菲攝)
【記者孟蘇菲/洛杉磯綜合報導】日前大陸人士張向忠藉由到臺灣旅遊之際脫團,向臺灣申請政治庇護未獲准而離境,官方表示,由於在臺灣目前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無「政治庇護」,因此,大陸人士若因政治立場不同來台,只適用「專案長期居留」。而在美國,中國人是政治庇護申請最多的國家,也是獲批率最高的國家,中國人的政庇申請案件批准率達42%,薩爾瓦為35%,瓜地馬拉33%,墨西哥有9%。
由於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獲准者可以無限期留在美國(特殊情況如獲得第三國公民身份除外);有資格在一年後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庇護身份後的兩年內爲家屬提出申請,包括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在持有5年永久居民身份後,符合條件的個人還可以申請入籍,成爲美國公民。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在一份給國會的報告中稱,美國在過去五年中,政治庇護案件數量增長了17.5倍,而新的庇護申請比率也增加了三倍以上。截至2018年3月份,移民局已經積壓了31.1萬起庇護案件,移民局指這使得政治庇護制度越來越容易受到欺詐和濫用,因而有修改一些規定。
根據2017財年和2018財年第一季度的資料顯示,整體政庇案件批准率為26%,較之去年的批准率34%,要低8%,但其中中國人的政庇案批准率達42%,其中,多數爲因宗教信仰受迫害,其次爲強制墮胎,第三爲政治因素。據美國司法部歷年的《移民行政辦公室統計年鑒》,至少自1997年以來,每個財政年度美國批准的庇護申請個案中,中國申請人都是比例最大的群體,從2003年以來的占比例27%,每年遞增,到目前的45%。
每年有許多人進入美國尋求保護,申請美國政治庇護的理由,根據加州某律師事務所提供的資料,有包括以下面六項:1.民族獨立,例如因倡議西藏獨立或新疆獨立而遭迫害者;2.宗教信仰,例如法輪功練習者在國內受到逮捕、拘禁、勞教、關押等,其家屬在國內長期受到監視。另外,有些申請人信仰的宗教比較「小眾」或被列入邪教者。
來自中國大陸來的吳姓夫妻在受訪時表示,他們在大陸遭到信仰迫害,因此來美申請庇護並獲准,歷時約一年多取得工卡,獲准有身分工作,但他們一直沒有再回大陸。
此外,還包括3.暴力拆遷,例如有些申請人的房產在沒有合法合理的補償情況下,被政府強制拆除,並且申請人因為拒絕搬遷,被暴力對待;4.政治分歧,有些申請人因為參與過抗議政府及中共的活動,例如「香港占中」,而受到逮捕、拘禁、監視等,甚至被暴力對待;5.基本人權,例如揭露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一些不法行為,或者主張被當局限制的基本人權,比如信息公開透明、言論自由等,遭到訊問、逮捕、拘禁等;6.摘取人體器官,受害人及被摘取了器官者的的家屬;被迫參與器官摘取的工作人員,都可能符合提起庇護申請的條件。
很多想留在美國的大陸人士,有不少人藉由上述的原因,向美國申請政治庇護獲准居留,但新的規定中,審核加入面試等因素,較往年更為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