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訂於102年5月15日至16日9:00~17:30舉辦【個資法施行細則因應與實作訓練研習班】,本課程完全以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2條(11項安全維護措施)之架構為主軸,逐項深入討論所對應之管理面/技術面控制措施的實務課程,使學員真正暸解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2條之管理內涵,進而協助企業建立「個資管理流程」,以符合個資法之要求。
課程招收對象為:高階主管、法務人員與負責個資法推動之相關人員,以及有意深入瞭解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對應之管理面控制措施者。參加本系列課程者,可登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結業時本會將發放結業證書。
課程內容及時間:
* 本會保留課程異動及時間調整權益,若有變動將提前公告
時間 | 內容 |
| 5/15(第一天) |
| 報到 |
| 主席致詞 |
| 個資法精神與重點 |
| 施行細則第12條概述與相互關係 |
| 第12條-1:配置管理之人員及相當資源 |
| 第12條-2: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 |
| 第12條-3: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 |
| 1. 個資盤點 - 業務流程分析法與觀察法 |
| 2. 個資資產 - 分級分類管理 |
| 3. 個資資產 - 威脅與脆弱點管理 |
| 4. 個資資產 - 風險處理計與評鑑報告 |
| 5/16(第二天) |
| 第12條-4: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 |
| 第12條-5: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 |
| 第12條-6: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 |
| 第12條-7: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 |
| 第12條-8:設備安全管理 |
| 第12條-9: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
| 第12條-10: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 |
| 第12條-11: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 |
| 領取結業證書 |
| 下課 |
費用:本課程以全修為主,本會會員每人收費6,500元,凡於5月8日前完成繳費者,優待收費6,000元;非本會會員每人收費8,000元,凡於5月8日前完成繳費者,優待收費7,500元。
地點: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松江路350號)10樓第五教室
傳真報名專線:(02)2542-3704;洽詢電話:(02)2581-3521許志偉(分機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