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20屆五中全會後公布新的幹部選用規則,根據《南華早報》報導,這套新規則由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領導的高層團隊起草,目的在重新調整中共幹部選拔及考核機制,尋找經得起危機考驗、能實際解決問題的官員。
據報導,這套新規則是在五中全會後通過的決議中,納入新的幹部選拔及任用規則,相關文件11月1日由新華社公布,未來幹部選拔任用不能只看年齡、學歷及資歷,須重視實際工作能力,尤其檢視幹部在重大關頭、面對困難挑戰及處理複雜問題時的表現。
《南華早報》引述分析人士指出,隨著21大前各省及中央部委人事調整陸續展開,五中全會傳達的訊息相當明確:北京希望由真正經歷過危機考驗、具備實務處理能力的幹部,帶領中國這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面對內外挑戰,而不是只會追逐學歷、資歷及履歷的官僚。
不唯年齡學歷資歷 重大關頭表現成考核重點
根據新華社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幹部選拔制度改革特別強調,要嚴格按照職位職責要求選用幹部,改進幹部考察方式,不能只看重學歷及工作資歷,而忽略實際工作能力。
決議指出,評價幹部不能只看日常表現,更要觀察其在重大關頭、關鍵時刻,以及面對困難、矛盾、衝突和各種利益誘惑時的表現,考察其是否願意承擔責任,是否具備履行職責、處理重大問題的能力。
文件要求擴大幹部考察範圍,除了解其目前任職單位,也要回溯曾經工作過的地區及部門,掌握其親近人員與社會關係,並結合巡視、審計及監督結果,全面評估幹部的政治表現、工作能力與廉潔紀錄。
在幹部任用方面,決議明確提出「不唯年齡、學歷、資歷」,避免為了符合領導班子的年齡、學歷或人員結構要求,忽略個別幹部的實際素質,甚至降低選拔標準。文件也強調,應從基層發掘優秀幹部,讓真正具備治理能力的人才有機會進入更高層級的領導崗位。
這意味中共未來幹部升遷,不再只是依照年齡、任職年資及學歷背景安排,而是更加強調實際工作成績、處理危機的能力,以及能否在關鍵時刻承擔責任。
防止頻繁調動職務 建立幹部能上能下機制
除調整幹部選拔標準,五中全會決議也針對人事調動及任期穩定提出要求。文件要求完善領導幹部任期制度,嚴格執行保持任期穩定的相關政策,防止同一職位頻繁更換幹部,也避免同一名幹部不斷調整工作崗位。
中共認為,過度頻繁的人事調動,不利於幹部累積治理經驗,也可能影響政策延續及地方行政效率。
另方面,決議要求常態化推動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加大調整不適任現職幹部的力度,並強化對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的分析研判。這表示幹部即使已經升任重要職位,也不代表可以長期保有職務,若經評估不適任,仍可能遭到調整。
在用人紀律方面,文件要求嚴禁私相授受、任人唯親,破除利益小圈子,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及拉票賄選等行為,並建立幹部帶病提拔的責任追究機制。
幹部升遷前,還必須審查個人檔案、核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徵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對具體且有可查性的違紀違法問題舉報進行調查,強化幹部任用過程中的監督。
習近平親自領導文件起草 為2027年21大布局
《南華早報》指出,這套幹部選拔規則由習近平領導的高層團隊起草,改革時間點正好落在中共21大前夕。中共21大預計於2027年下半年舉行,屆時將進行新一輪中央領導層人事調整,各省市及中央部委也將面臨相應的人事布局。
據報導,五中全會決議起草工作歷時8個月,經過36次修改、5次完整起草會議及35場專題研討。習近平於今年1月30日主持政治局會議,決定將全面從嚴治黨列為五中全會主要議題,並親自領導文件起草工作。
起草過程中,除了現任黨政幹部,也納入退休高層及黨內元老的意見。新華社披露,中央辦公廳8月3日將決議草案發送黨內徵求意見,起草團隊收到退休黨政幹部提出的58份書面意見,以及地方和部門機關提出的111份意見。
習近平並於8月21日主持黨外人士座談會,徵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無黨派人士意見。10月19日,政治局常委會再度審議最終送審稿,增加13項修改。
決議全文約1.7萬字,分為8個部分,提出200多項措施,涵蓋幹部管理、反腐敗、權力監督及黨內紀律等內容。除了幹部選拔制度改革,也特別針對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權力過度集中、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及黨內非正式利益關係等問題提出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