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奧運跨欄金牌劉翔退役11年後,近日因安置問題與上海市體育局出現分歧。體育部門提出組織安置或自主擇業兩種方案,劉翔則質疑,為何多年來未處理人事關係,如今才要求他在「當教練」與「買斷」之間作出選擇,並翻出過去廣告收入分成的舊帳。
劉翔8月26日在微博貼出2004年雅典奧運奪冠時使用的1363號號碼布,向網友詢問:「體育局讓我買斷或當教練上班,我該怎麼辦?」上海市體育局當晚回應,劉翔是優秀運動員,為上海體育作出突出貢獻,也是「鐫刻上海歷史的功勳體育人」。
上海市體育局表示,據國家體育總局及上海市有關運動員退役安置的規定,上海市競技體育訓練管理中心26日下午已與劉翔溝通,擬透過組織安置或自主擇業予以妥善安置,後續將繼續與他保持溝通,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對於體育局說依規處理,劉翔留言反問:「這是依的哪一條規?十年了想起來安置我了,分廣告費的時候怎麼不依法依規安置我?」他當晚再度發文表示,自己一直沒有離開,不是他不願意走,而是先前沒有人讓他走,如今突然被要求二選一,才會感到迷惘。
劉翔說,他不排斥擔任教練,但他已43歲,過去沒有執教經驗,如果突然上崗,可能耽誤年輕選手前途;至於「買斷」,他認為這個詞相當古早,也不了解具體內容,因此希望聽取外界意見。
有媒體推測,劉翔於巔峰時期2007年達1.6億元,北京奧運前手握14個代言,即便2008年傷退也有1.3億元進帳;倫敦奧運時贊助商更達17家,多數合約至2014年才終止。當年他的商業開發是田管中心最大收入來源,分成比例為本人50%、教練團隊15%、上海體育局20%、田管中心15%。
相較之下,劉翔退役時僅保留NIKE終身形象大使合約,但並非網路傳言的「每年1400萬元」,實際僅在百萬級。如今被要求處理退役安置,讓劉翔忍不住翻出舊帳。
大陸現行退役運動員安置制度,主要分為組織安置與自主擇業。組織安置不只限於擔任教練,也可能進入體育相關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崗位;自主擇業則是解除原有人事關係,依運動年資及比賽成績等條件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網路流傳劉翔可取得百萬元人民幣補償,但上海市體育局尚未公布試算金額。
這次安置也被認為與上海體育系統清理「在編不在崗」人員有關。上海市委第三巡視組2024年10月至12月巡視上海市體育局,2025年2月反饋意見時,指出運動員管理存在「寬鬆軟」問題。上海市體育局今年2月公布整改進度,要求定期更新在編不在崗運動員名單,並加強從停訓到申報退役階段的管理。官方通報沒有點名劉翔,也未明言此次安置與巡視整改直接相關。
據搜狐體育,此事件爭議不只在於劉翔最後選擇哪一種方案,而是上海體育部門為何相隔11年才啟動程序。劉翔在役期間具有高度商業價值,當時代言收入由運動員本人、教練與保障團隊、地方體育部門,及田徑管理機構按比例分配。
上海體育部門目前清理在編不在崗人員有其制度依據,但既然過去曾依體制分享運動員創造的商業收益,也應說明退役安置為何長期未完成,否則即使最後安排劉翔擔任教練或領取補償,仍難完全化解外界對這11年空白期的疑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