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23日宣布,自美東時間24日起,將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Section 301)實施新關稅措施,對象涵蓋60個貿易夥伴,加徵稅率介於10%至12.5%,台灣則被加徵10%,取代美東時間24日凌晨到期的10%暫時關稅。
美國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推翻川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對等關稅,白宮其後依據《1974年貿易法》122條款對全球課徵為期150天的10%關稅。而該措施預計於7月24日到期,外界持續關注白宮是否推出新一波關稅措施。
川普政府先前對約60個經濟體涉嫌未能防止供應鏈強迫勞動、損害美國勞工利益展開調查,如今根據結果祭出關稅,被認定已建立禁止強迫勞動法規的貿易夥伴,其商品將課徵10%關稅,而數十個未符合標準的經濟體,則將面臨12.5%的關稅。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署《聯邦公報》新聞稿指出,10%稅率適用於已實施或已承諾透過《對等貿易協定》建立並執行強迫勞動進口禁令的國家,包括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千里達及托巴哥、英國。
針對歐盟、台灣、日本、南韓及瑞士等經濟體,部分未獲豁免的產品,第301條關稅稅率將依10%或12.5%扣除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後計算。《聯邦公報》指出,歐盟或台灣產品的MFN稅率若低於10%,USTR將依據調查加徵第301條關稅,使兩者合計達到10%;若MFN稅率達10%以上,第301條關稅稅率則為零。
至於其餘納入調查,且未符合上述條件的經濟體,則一律適用12.5%的301關稅。而這項新措施也設有系列豁免。例如已在運輸途中的商品、受其他貿易協定(如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保護的商品,以及已課徵國安關稅的鋼鐵和鋁等產品將不適用重複徵稅。此外,為避免對美國內經濟造成衝擊,石油、天然氣,以及軟木塞等美國國內不生產的商品也將獲得豁免。
川普政府官員指出,新關稅不會與現行鋼鐵、鋁產品適用的的232條款關稅疊加課徵,避免相關商品承受雙重關稅負擔。
彭博(Bloomberg News)也引述官員的說法,已收到各國提出豁免項目要求,是否豁免將以之前達成的協定為基礎。一名資深官員強調,川普並非以新稅項取代早前無法執行的關稅,而是運用可用工具,讓法院裁定不至於損害他的貿易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