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行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逾十年,野外遊蕩犬隻倍增,對生態、公共安全與農畜產業已造成重大影響。日前有民眾日前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恢復「限期收容(12夜)」機制,並精準落實人道安樂死」,短短11天就達5000人附議的成案門檻。然而,卻有民眾發起拒絕恢復12夜的提議,引發兩派網友論戰。
由知名作家「九把刀」監製的紀錄片《十二夜》於2013年上映,把流浪動物在收容所內12天內無人領養,就要被人道安樂死的殘酷實況帶到大銀幕上,並在動保團體的推動下,《動物保護法》修正案2015年1月三讀通過,廢除了俗稱的「十二夜條款」,自2017年2月6日起「零撲殺政策」正式上路。
然而,配套措施未到位,導致公立收容所長期處於超載狀態。近日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再度提案檢討流浪動物政策,要求恢復限期收容與人道安樂死。截至7月8日,該提案的附議人數已突破5000人成案門檻,尚待主管機關於9月8日前回覆。
該項提案指出,零撲殺政策在遊蕩動物的源頭絕育趕不上繁殖速度、惡意棄養重罰難以落實,以及野外餵養氾濫的現狀下,已逐漸演變為野生動物遭受生態浩劫的死局。包括收容所爆滿,演變成「終身監禁」的集體虐待、本土野生動物面臨「滅絕性」的生態浩劫,以及地方政府財政與基層人力全面崩潰。
人道安樂死3大核心訴求
提案人郭均庭提出3大核心訴求,首先是恢復限期收容與安樂死機制:恢復類似「十二夜」之精神(具體天數可依現行評估調整為12至30天),凡經公告後無人認領、領養,且經動保評估、獸醫確認之犬貓,應予以執行人道安樂死。
其次是「分級與優先人道處置」,在恢復限期機制的初期,應優先針對「具備高度攻擊性、無法行為矯正」、「患有法定傳染病或重病」以及「自生態敏感區(如石虎棲地)移置之無主犬貓」執行人道撲殺,迅速減輕收容與環境壓力。
最後是明定「餵養即飼主」之法律責任:修正法規,凡在野外固定定點、固定頻率餵養流浪犬貓者,在法律上視同「實質飼主」。若該犬貓造成生態破壞、傷人或引發車禍,餵養者須承擔同等之刑事與民事賠償責任,從源頭遏止不負責任的野外餵養行為。
引外部獸醫協助執行 減輕公職獸醫心理負擔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理事長李宗宸指出,現行動保法賦予收容所獸醫基於專業判斷後,對老、病、殘的個體執行人道安樂死,不過,他也坦言,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地方收容所的公職獸醫人力不足,再加上民間對於執行安樂死多有反彈,因此台灣目前執行人道安樂死的比例非常低,「老、病、殘的動物不執行安樂死,其實不是人道的作法」。
李宗宸指出,中央政府應該積極介入,協助公立收容所落實人道安樂死。他表示,政府可以評估透過委外招標的方式,引進外部獸醫資源協助執行,以此減輕公職獸醫長期背負的心理與行政負擔,「從當年的12夜,演變成現在讓動物待在收容所裡終老,度過10年3650夜,這不符合動物福利」。
此外,「拒絕恢復12夜」提議人昭昭則表示,應當從源頭做起,提倡絕育,重罰棄養,並從源頭繁殖場堵,12夜恢復並不能解決問題,不然以前還有12夜的時候怎麼還有那麼多流浪犬貓,因此提倡絕育、重罰棄養、停止源頭繁殖場。
恢復12夜引兩派網論戰
相關討論引發兩派網友論戰,同意的網友表示,「安樂死不是撲殺,是沒有痛苦的離開。太多被追車而身亡和重傷的人了」、「不爽的人自己帶回家養,貓狗在外咬石虎穿山甲和原生種鳥類,他們不是生命嗎,被狗攻擊的人不是生命?」、「有相關專業的都是提倡要恢復定期無主遊蕩動物安樂死。之前的強硬廢除,就只是民粹而已。民眾的知識水平未達到,而政府為了選票做的愚蠢決定」、「支持移除遊蕩犬貓,澳洲、紐西蘭、德國、土耳其等,都對遊蕩動物實施嚴格控管了,臺灣到底在等什麼」。
不同意的人表示,「支持重啟12夜,應該附帶一個條款:凡附議重啟的人,承諾親自針筒注射、親自搬運處理屍體」、「要恢復12夜,不如去把台灣繁殖場全部關掉,每天繁殖上百隻的狗,幾個夜都不夠安樂啦」、「永遠都要撲殺 治標不治本」。
另外,針對紀錄片《十二夜》,不少網友留言表示,「最痛恨的是九把刀拍十二夜,導致流浪動物肆無忌憚的繁殖,殘害原生種、用路人、以及飼養的家禽,然後本人拍拍屁股走人。以前國小看紀錄片還覺得浪浪好可憐,後來長大親身體驗後就覺得安樂死是對的。一群偽善的放養者」、「搞出12夜讓台灣動物福利倒退30年」、「越來越多,農地、原生種動物、人類都受威脅,包括狂犬病」、「十二夜的用意被歪到十萬八千里之外,身為高聲量的監製九把刀完全不管不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