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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台灣必歸」藝人安全著陸 陸委會:已告誡再犯將動用相關規定

歐陽娜娜等23位赴陸藝人先前遭賴政府警告,若被認定與中共合作,將被開罰最多50萬元罰鍰。圖/翻攝自歐陽娜娜IG。
歐陽娜娜等23位赴陸藝人先前遭賴政府警告,若被認定與中共合作,將被開罰最多50萬元罰鍰。圖/翻攝自歐陽娜娜IG。

文化部與陸委會針對23名赴陸藝人先前轉發央視「台灣必歸」等貼文進行調查,今天(29日)正式告一段落。文化部已完成通知與提醒,部長李遠甚至發布公開信,呼籲所有藝人「記得我們台灣」,稱要一起成為有骨氣、有志氣的台灣人;陸委會下午則表示,這次調查非以懲處為目的,但已告誡當事人,如再有類似行為,將不得不依《兩岸條例》動用相關規定。

據「賴十七條」內容,賴政府欲強化影藝從業人員在大陸發展的輔導與管理,其中主管機關應提供影藝人員在大陸發展之言行應注意事項,並查處明確涉及危害國家尊嚴相關言行,先前,共有23名台灣藝人同步轉發央視涉統貼文,內容包括「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台灣地區在聯合國唯一稱謂是中國台灣省」等,其中也有人過去在中共「聯合利劍」軍演期間,發表相似言論。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下午在例行記者會指出,本次調查鎖定的是藝人與中共黨政軍機關的合作行為,而非單純文字本身。他強調,「大陸中央電視台毫無疑問就是黨媒」,因此藝人轉發其政治性統一貼文,即構成與中共黨政軍的合作行為。

梁文傑稱,「我們認為已經完成告知和告誡,如果下一次還有相同的狀況,那就必然要動用相關規定,這是我們對這些藝人的希望。」梁文傑解釋,這次調查並非以懲處為目的,而是提供赴陸藝人日後拒絕政治表態的理由。他說,如果台灣政府毫無立場,藝人就沒有拒絕的理由,這次調查與告誡,是讓他們在被要求轉發敏感內容時,可以有所依循,明確表示「依法無法配合」。

不過,政府查辦相關案件可說是首例,梁文傑坦言,過去政府並未針對赴陸藝人的類似行為進行調查或懲處,這次是首度啟動。他強調,根據民法,經紀公司雖可能代為操作社群帳號,但「代理人做的事本人也要負責,除非當事人能舉證反對」,因此藝人不能以「不知情」規避責任。

依《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黨政軍機關合作。此次調查正是針對藝人轉發央視貼文是否涉違該條例。梁文傑強調,這些行為客觀上已構成與中共黨政軍合作。他強調:「不要以為經紀公司幫你做的事情,自己就不用負責。」

對於演藝工會理事長曹雨婷要求政府提供更清晰的標準與法律依據,避免藝人陷入模糊或被迫表態的困境,梁文傑則回應,「《兩岸條例》就擺在那邊,沒有什麼需要調整的必要」。他再次呼籲所有在大陸發展的藝人,應隨時留意自身行為,避免重蹈覆轍。

陸委會重申,中共一再脅迫台灣藝人政治表態,營造兩岸「同屬一中」的假象,不會受到台灣社會的認同。尤其近來中共一再扭曲歷史事實,僭稱主導對日抗戰進而舉辦「九三」、「台灣光復」等相關活動,政府已呼籲國人勿配合參與,也要再次提醒藝人,若再有出現配合陸方宣傳矮化、消滅我國家主權,或是支持武力侵略台灣等逾越台灣社會紅線行為,違規藝人已無藉口,政府將依法處理。

文化部今天則發布新聞稿指出,依陸委會提供的清單,已完成對23位藝人的通知與訪談工作,多數藝人回應時表示,相關貼文由大陸經紀公司統一代為操作,或並未意識可能觸法,部分人坦言「對於可能觸法感到緊張」,稱「未來一定會遵守相關法令」。

李遠還呼籲藝人「記得我們台灣」,要一起成為有骨氣、有志氣的台灣人。他透過公開信提醒,所有藝人在對岸發展時,應時刻謹守台灣法令,不要因短期利益忽視身分與責任。

以下為李遠「給想去或是已經去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的一封信:我們台灣」公開信全文:

首先要謝謝所有針對我們所提出的問題一一答覆的台灣藝人。在大部分的回函中,可以感受到他們去中國發展所承受的壓力,因為大部分的回函都表示對那些表態並不知情,有些回函更詳實描述他們在中國發展的真實情況。那一刻,我真的覺得我們才是一家人,台灣是我們的台灣。

就像最近我們在日本大阪世界博覽會的系列文化活動用了「We TAIWAN」這樣的名字,也就是向世界展現「我們台灣」,我們無時無刻都想要讓世界看到台灣。其中在「島嶼之聲:廟埕前的謝神戲」中,更出現我們的國旗。

對許多國家的人而言,這其實不算什麼,但是對我們而言卻是很開心的。越是被打壓,越是被限制,反而會讓我們用更大的力氣來反抗和突破。雖然這一直是台灣人的宿命,但這也使我們生命力和勇氣源源不斷。台灣有句俗諺「拍斷手骨顛倒勇」最能形容在歷史上飽受苦難卻充滿樂觀的台灣人。

在中國這樣一個凡事由上而下,充滿不確定性的人治環境中,相信你們更能理解前面所說的被限制及控制的心情。我們從來不反對台灣藝人為了更大的市場去中國發展,但是我想要提醒你們的是,中國會在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各種你在台灣無法想像的事,例如替你發聲、貼文。

替你表態對中國的認同、否定台灣主權只會是第一步,接下來他們還會干涉你的創作、打扮、言論,甚至是出入境。這個市場雖然很大,但是它不是給有才華的人表現的,它只是用這個市場來誘惑你,把你打造成他們想要的樣子,你們充其量只是他們能夠控制的工具。

不用懷疑,他們也可以因為你不知道的理由,一夕之間剝奪你的一切。從我們這次針對23位在中國發展的藝人的約談後,我們更加確定這一切。

文化不應該成為政府的宣傳工具,更不能被上級控制和指導。台灣已經掙脫了漫長的威權戒嚴時代,在多元文化相互激盪及創作自由的環境下,台灣現在的文化呈現一種不羈、奔放卻又深沉的獨特魅力,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和矚目。我們政府的文化預算也逐年攀升,也成立了投資文化產業的單位,大力協助各項民間的文化產業的發展。

現在的文化部擁有很大的能量,透過各種補助和投資、提高獎勵、加強培訓,不斷創造文化人的工作機會和文化產業生態。這些年更是鼓勵和國際合資合作製作影視作品,開拓更多的海外巿場,我們有信心創造一個台灣歷史上的文化盛世。

希望你們去之前要先有心理準備,也歡迎你們回家和我們一起奮鬥,讓世界看見我們台灣,讓我們成為一個有骨氣、有志氣的台灣人,好嗎?請記得,台灣才是培育你們成長茁壯的家。請記得,我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