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震華/華梵大學特聘教授、中華貨幣金融協會理事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正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日前生效,規範相關從業人員在調理食品時,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若稽查發現將限期改正,持續違反者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雖然少數業者表示窒礙難行,但消費者幾乎同聲叫好,認為可以大幅改善食不安心的現狀。我們除了為食藥署的勇氣與魄力肯定按讚,甚至可以斷言,台灣餐飲業是否得以升級躍進,並形塑我國成為先進國家的表徵,這實在是關鍵重要的一役。
食藥署表示,去年初預告該「準則」擴大規範對象,包括食品製造業、所有相關業者,如早餐店夜市、小吃攤、夜市、外送員都列入管理範圍;而新進之食品從業人員都需要接受3小時教育訓練。對於和提供餐飲或食品的餐廳、飯店、製造業者而言,這應該不是問題;但部分小攤商和夜市業者卻抱怨他們做不到,甚至認定官員「憑空想像政策」,「乾脆生意不要做了」。
我們肯定這項政策,因為美食雖然是台灣民眾「幸福感」的最主要來源之一,但餐飲業的衛生問題存在多年,負責餐飲業發展的經濟部卻疏於輔導或管理,導致這項陳年痼疾難以明顯改善。特別是在夜市或小攤,顧客們只要看到老闆收完「髒錢」之後,轉身立刻拿取食物烹煮,經常被倒盡胃口、食慾全消;這也成為台灣推廣夜市美食國際化時,經常被外國人詬病之處。但政府主管機關多年來依然故我,每次出事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願下定決心從源頭的標準作業流程來進行有效管理。事實上,過去負責餐飲業的經濟部商業司(現為商業發展署),應該在核發執照時就有相關的作業規範,要求業者必須要有相關的衛生作業和相關教育訓練,讓這種不衛生的作業情況不至於發生才是。否則,沒有相關衛生和作業概念的業者都隨意進入這個行業,再來要求他們當然就不容易了。經濟部迄今未能有效管理,還要勞駕衛福部以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來加以規範,經濟部實應感到汗顏才是。
然而,衛福部到底不是直接管理餐飲業的主管機關,對這項規範將產生的作業困難,顯然沒有足夠的認知,導致只有一人經營的微小攤商難以因應;甚至因執行困難而產生「不如歸去」念頭,這其實反映了目前官僚體系即使有心施政,卻因未能深入了解行業特質而讓施政難以周全的狀況。其實,這問題只要和經濟部事先稍作討論,即可獲得解決的辦法。例如,輔導業者建置電子支付系統,直接讓顧客刷卡付錢,或者仿效日本百貨超市設置找錢機,讓顧客可以直接投找錢,不必經過業主即可解決問題。但若事先未能思考周全,當然會引發業者執行困難而產生怨懟。
食物衛生安全的問題,在去年3月下旬發生的寶林茶室中毒事件後,受到國人高度重視。在該事件中,共6人因在寶林飲食中毒身亡,29人輕症問診休養,引發國人一陣恐慌。該中毒事件雖肇事詳因難以確定,但食物處理過程顯然出現問題,才會引發嚴重後果。雖然食藥署從去年5月開始,要求業者必須登錄參加強制責任險,臺北市政府也修改消費場所意外管理辦法,擴大要求供不特定人餐飲之場所應投保意外險的範圍,從300平方公尺以上降低為150平方公尺,並新增投保食品中毒險。但保險畢竟屬於消極作為,仍需在食物處理和提供的過程中,提供嚴謹的規範和教育訓練,從源頭上消除不衛生和不安全的作為,才比較能夠讓消費者獲得安全衛生的保障。
台灣以美食著稱全球,但衛生安全即使沒到讓顧客卻步不前的程度,至少經常是在心理上存有陰影的情況下消費,在大啖美食之餘,會擔心可能引發的後果。若在這次食藥署的嚴謹規範之後,認真執行相關細節,可以是台灣從「美食王國」蛻變為「美食暨食安王國」的分水嶺,相關主管的作為應日新又新、持之以恆。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