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go

炎亞綸二度出庭喊話 沒做的事別強加我身上

炎亞綸針對耀樂指控強制性行為跟偷拍二事,他強調高檢署都不起訴確定了,「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要網友注意用字。圖/取自炎亞綸臉書
炎亞綸針對耀樂指控強制性行為跟偷拍二事,他強調高檢署都不起訴確定了,「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要網友注意用字。圖/取自炎亞綸臉書

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去年被網紅耀樂指控偷拍未成年私密片,檢方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昨(29日)他二度出庭,針對耀樂指控強制性行為跟偷拍二事,他強調高檢署都不起訴確定了,「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要網友注意用字。

炎亞綸二度現身士林地方法院,為偷拍案出庭。法官未傳喚耀樂,僅有炎亞綸到場,他在開庭前最後兩分鐘快閃走進法院,庭訊不到40分鐘就結束,步出法庭時他簡短表示,「就強制性行為,跟偷拍這兩個字,已經是檢察官,到最高法院都不起訴。因為我剛好最近很熟悉法律工具,所以這些事情還是要給我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了。」」

上次出庭時炎亞綸表示會盡力與耀樂達成和解,但這次面對媒體他不談和解進度,快速上車。耀樂日前指控炎亞綸涉犯強制性交罪,案經高檢署調查不起訴確定,不過檢方認定,炎亞綸的確有傳耀樂的私密片給陌生網友,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雖然官司還沒落幕,但炎亞綸復出動作頻頻,除了將本名吳庚霖改為吳秉孺、現身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尾牙活動,還擔任台中新光三越一日店長。

耀樂則是在IG上發文表示,在他未成年時,炎亞綸拍攝並外流他的私密片,導致他課業、學業停擺,犧牲整個青春。他更酸炎亞綸,如果有人只想復出,不在意自己的過錯,祝福對方事業順利,炎亞綸捲入私密片風波,淡出演藝圈7個多月,又改本名想轉運,究竟復出活動能否順利,恐怕都得等官司結果。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