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專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在國外媒體報導行人地獄後,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由行政院送來立法院。但當中包括「明確規範責任」、「國會監督機制」、「民間專家學者參與」等部分,卻仍有所不足,需要強化;尤其是專家學者的參與,政府應在基本法中明定專家學者的參與比例,別再只是閉門造車。
對於交通安全的改善,我一向主張教育、工程、執法,缺一不可,但在基本法後,臺灣就可以擺脫行人地獄,真正安全了嗎?交通總質詢中,我針對國內交通制度在全世界上的三個唯一,向行政院長及交通部長提出質詢。
第一個唯一,是我們被詬病已久的考照制度。我們的駕照是全世界唯一一次考照終身有用」制(註:滿75歲要換照)。但機車考照太簡單,早已被譏諷是用雞腿換的,更造成其他用路人的風險。我要求考照制度應該要考量道路現況與駕駛人的臨場反應等因素,讓制度能夠有效滿足交通安全的需求。
第二個唯一,是現行的「車種分流」制度。當國外都以最符合人體感觀反應的「車向分流」時,我們的制度,卻創造車流「衝突點」,製造人為的車禍事故,交通部依舊以機車太多為由來搪塞。我要求陳建仁院長應責成交通部,擇定合適的地點或區域,以試辦方式來試行車向分流制度。
第三個唯一,是汽車隔熱紙 的70%透光率問題。美其名是安全考量,但現行的規範,只要求9萬輛計程車,對其他汽車則未予限制。難道其他車輛就不需要考量安全問題?且檢驗的方式居然還是「目測」!對此,我也要求陳建仁院長,公部門應以身作則,除特種車輛外,所有公務車的隔熱紙都必須符合70%的透光率。別只許州官放火,卻不許百姓點燈!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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