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游毓蘭專欄】METOO運動 終於走到立法院修法,我質詢陳建仁院長,雖然納入師生戀、看見權勢關係,是正確的方向,但有多少人大鑽執行漏洞!一大堆官員性騷事發後違法退休。警察軍人法官等訓練或在校時的性騷、偷拍也不少見。更重要的是,蔡清祥部長認同我提出,刑法第228條權勢性侵應只問有無權勢、不問雙方是否你情我願,而且也非告訴乃論,但更進一步質疑前總統府發言人Kolas谷辣斯的案件,檢察官是不是該主動偵查,陳院長、蔡部長卻都支吾其詞!
嘉義縣警察偷拍案,110年9月6日機關知道犯行、偷拍加害人在8日就火速申請退休、機關10日陳報銓敘部、退休11日生效,並因偷拍於10日被記過二次。銓敘部是因為嘉縣警局知情不報,才沒辦法揪出退休違法,這過程中難道無人需要負責?
高雄市消防局政風室主任性騷下屬、台南警局分局小隊長騷擾報案民眾「約吃炒飯」、花蓮監獄姜姓主任管理員性侵學生,都急搶退休,甚至還有人成功。這次修法應該參考校園防狼師搶退的成功經驗,不要再讓這些狼官鑽漏洞,四處亂竄!
軍警校院其實也有不少性騷、偷拍等事件,但是過去不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有些未能在校園就矯正他們偏差行為。我認為軍人、警察、法官、文官等,將來要當執法者、要當幹部,在校的不當行為,性別事件受罰情況等,應該要能跟之後的用人機關嫁接人事資料,才能完整控管風險。
權勢性侵應該是看有無上對下權力關係,不是問雙方合意不合意。桃園警柳吉信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外籍女子、吳傑人檢察官被控利用辦案機會,逼女證人發生關係、新北市員警蔡柏威假借查案進入女子住處性侵、台北市張姓消防員在救護車上手指性侵病患,這些利用權勢的性侵,蔡部長也認同,應該是以權勢為要件,這些也都是非告訴乃論。
但是,為何前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與隨扈親密行為,爆發至今花蓮地檢仍無主動偵查?陳院長、蔡部長只能支吾其詞。法律應該是一把沒有顏色的尺,若本案不能啟動偵查,我們修再多的法,能得到公平正義的落實嗎?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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