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游毓蘭專欄】這次行政院版修法對「師生戀」新增規範,師生私下約會、看電影,甚至稱呼過於親密,都可能觸法,校長與教職員最重可處終身解聘,正是我多年來一直努力推動的主張。三十年前我處理的師生戀經驗,剛好可以作為支持這個政策的具體事證。
1990年我拿到美國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全額獎學金,攻讀公共政策分析博士學位,那幾年除了上課之外,我還要工作,我除了當過某位印度裔教授的血汗研究助理外,還當過伊大電算中心的統計顧問、主持過刑事司法研究中心,也在政治系當過研究生的顧問,負責研究所的行政事務。
1993年在我擔任研究所顧問時,曾經處理過一個研究生求助案件,也是這個案件,讓我了解師生戀也脫不了權勢性交的本質。
那天金髮碧眼的Linda紅了雙眼到我辦公室來哭訴,因為他們那個學期要考「研究方法」資格考,決定是否能夠繼續攻讀博士學位,這門課還是由系主任Jerry主授把關,而當時的潛規則就是大概會有三分之一被淘汰,研究方法中還有很多跟統計相關的課題,這也是老美學生最弱的一環,Linda的憂心並非沒有道理。
看著這位年紀比我輕很多、愛玩敢玩的Linda,我安慰她:「別急,還有時間準備,你一定可以通過的。」我甚至還應允讓她來我辦公室讀書,我來陪讀。 沒想到她哭得更大聲「不是這樣啦,你不知道,我完了!」在我發揮了我的偵訊專業之後,才知道原來這個被同學譽為豪放女的Linda,為了能夠在資格考過關,居然放大絕,看到當時因為結褵多年的髮妻出櫃離婚,大受打擊的系主任有可趁之機,不惜倒追老師,登堂入室,所以兩人在課堂上的打情罵俏,引發其他同學的危機意識,擔心Linda的保送會提升自己被當的風險,另位研究生Julie就請媽媽出面,沒想到與系主任年齡背景較相近的Julie媽立刻成為新歡。Jerry很快就和Linda 分手了。
我在理出頭緒之後,迅速找出學校的性平政策,果然,1993年的伊利諾大學,已經和哈佛、耶魯等名校一樣,都有非常明確的反性騷擾政策,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師生戀,易言之,不允許教職員與學生發展浪漫關係。 我立刻找了我的老闆,也就是當事人Jerry,一開始他不知道自己有錯,直陳他已經離婚,是單身,而且是Linda和Julie媽主動追求。我告訴他,即便不是他主動性騷擾,但是當其他學生認為因為他和特定對象的性關係會影響到他們的學習,對其他人就造成間接性騷擾。最後,J師也為此事負責,辭去所有行政職務。
性別平等教育法在2004年通過後,校園中對性別事件的敏感度提升不少,但是對於「禁止一切形式的師生戀」並非主流意見,還是有很多學者專家持反對意見,僅贊成對中小學的師生戀禁止,甚至主張大學生都是成年人,不應過度設限。但是實務上我個人也曾經處理過大學老師藉由指導論文、教學的機會對自己的研究生性騷、性侵的事件,東部大學有過研究生從一開始不甘被老師追求到最後甘為性奴小三,北部也有老師跟自己指導的女研究生都上床的事件,而殊不知被傳為佳話的師生戀起源,有多少是老師利用權勢或機會而起的?其中,又有多少暗夜哭聲,是為人父母聽不到的?
支持性平三法修嚴修正,期待真正的性別平等。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教育部官網截圖。
●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