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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祥蔚》文學改編影視作品的理論再思考——互文性的侷限與正解

【愛傳媒賴祥蔚專欄】導演陳芯宜宣布將與公視合作,把作家吳明益的由六個短篇小說巧妙形成的長篇小說《苦雨之地》,改編成VR。把文學的創新形式,改編於影視的虛擬實境,真是令人期待的進展。2021年由曹瑞原導演創作的公視電視劇《斯卡羅》,改編自陳耀昌教授的歷史小說《傀儡花》,播出後引起高度關注,帶動原著的再度熱銷,也激盪出文學改編影視作品的討論熱潮。當此改編作品迭有突破,對改編的學術研究當然也應該有新的進展。

  各界對於小說等文學原著作品改編成影視作品的探討與研究,從1940年代至今,一般認為,大致經過了三個典範時期:強調改編電影要忠於原著,這是媒介導向研究;主張改編電影也是創作,這是比較導向研究;後來又有廣受援引的互文性研究。

  依照是否要求改編電影要忠於文學原著,相關討論可以簡分為本質論與多意論這兩派學說。

  本質論的忠於原著之說,基本上呼應了媒介導向研究的立場,可謂文學改編電影的第一代典範;至於多意論的論述,則包括了文學改編電影的第二代典範比較導向研究與第三代典範互文性研究。

  早期的媒介導向研究,著重的是從紙本裡的文學轉換到螢光幕或螢幕上的影像時,兩者之間所出現的轉變與異同,媒介導向的研究往往都存在著希望電影能以文學為根本的傾向,因此經常圍繞著改編成電影之後的劇情故事,是否仍然忠於文學原著的討論。從1940年代開始,最常被提到的前趨研究者就是艾森斯坦1944年對於不同媒體形式的早期分析,著重形式與敘事等角度,影響了後來的媒介導向研究。

  普魯斯東1957年就已經強調文學改編的電影有其自身的藝術性,因此不該受限於原著小說。在此之後,許多電影研究者也都強調原著小說與改編電影應該各享有自主表達的藝術空間。1970年代以後改編研究陸續引進了敘事學與符號學等新的分析,使得改編研究出現了新的發展。因為新理論的注入,從1970年代開始,改編電影的研究進入了比較導向時期。比較導向研究認為媒介是一種語言、符號系統,例如Klein與Parker在1982年認為,改編電影是從文學語言轉換成電影語言。比較研究援引敘事學之中的敘事、故事、情節、敘事觀點、時態、聚焦等進行分析。

  到了1990年代,羅伯.史坦將互文性引入電影研究。從互文性的觀點來看,改編不只是文學的仿照或轉譯,而是對於包括原著文本在內的許多文本的選擇、增刪、改組與轉化。

  當代的多意論研究者也都強調「互文性」,舉例來說,威廉.法瑞的Literature and Film as Modern Mythology等研究,就主張應該以多意論的精神,來探討原著小說與改編電影之間的互文關係,而且互文不只是存在於原著小說與改編電影之間,還應該包括了電影拍攝當下的獨特社會情境。如同談玉儀提出的:在改編電影時「重要的是導演是否能夠善用不同於文學文本的電影藝術語言,提出與當代社會對談的獨特性批判的互文式解讀,這使得重新閱讀文學作品時,賦予作品新的解讀意涵」。

  本質論主張文學改編電影應該儘量忠於原著,這樣的論點通常也被等同於「忠實論」(fidelity);而多意論則是強調電影自有其藝術空間,早先的比較導向研究,其主張還相對委婉一些,到了互文性的研究,則幾乎已經擺脫文學原著的限制,更進一步的主張則是呼應了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1967年提出的「作者之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概念,強調改編電影應該要根據電影自己的特色而盡情發揮。巴特後來更從認識論的角度出發,指出整個社會都可以是文本的來源,因此任何文本都是生產而非複製。

  回顧可知,歐美對於文學改編電影的理論發展,經歷了三個典範,又可減分為兩種立場。然而,從媒介導向到比較導向,從忠實論與本質論到多意論,主要其實都只是對於文學改編電影實際狀況的描述,至於在當代最常被引用的互文性主張,說穿了也不過是強調改編電影對於文本的選取,其實相當開放而多元,不只不限於文學原著,還可能包括了所有的社會文化環境,此一說法固然具有理論深度了,但是也未必就沒有檢討的空間。

  羅伯.史坦的主張,中文多半翻譯成互文性,此一用語在字面上看似雙向,其實絕大多數都只是文學原著對於改編電影的單向影響,除了可能刺激觀眾去閱讀文學原著之外,很少能真的「互」諸於文學原著的文本。至於把社會文化如何影響影視作品納入探討的研究,也常常沒有檢視反向的影響。

  當然也有電影真正改變文學原著的例子,確實落實了互文性,例如李碧華的小說《霸王別姬》,在改編成同名電影的過程中,就應導演要求而改寫了原著小說,並且重新出版。這是罕見的例外情況。

  許多論者動輒提到互文性,卻沒有思考文本往往只有單向影響,而不是雙向的實際情況,那就說不上這個「互」字了。

  可以真正幫互文性理論解套的一個正解,或許是從閱聽眾的角度出發去理解文本,當文學改編成影視作品,即便文學的文本未必因為有影視作品而改寫,但是閱聽眾在這之後重新閱讀文學文本時,對內容的理解與想像,不免受到影音作品的影響,包括影音作品的實際內容、感召以及口碑,乃至於當時社會情境受到的改變,都會對閱聽眾造成影響。所以當閱聽眾在改編作品出現之後,再去閱讀原本的文學小說,必然受到影響。正是從閱聽眾的角度出發,互文性才能獲得令研究者真正有感的雙向、甚至是多向的正解,於是可以讓研究者大談「互」字之時,不再陷入了未曾覺察又難以克服的單向侷限。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

 

●本文部分內容出自作者撰寫的學術論文,增補新分析。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