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游毓蘭專欄】海巡署在我國的機關裡面,是個性質極其特殊的單位,他們的業務五花八門,常關注海巡署粉專的朋友們應該常被他們業務內容給驚豔到,從救人救漁救海豚、到抓人抓毒抓走私無其不管,在中華民國這個海島國家,海巡人員就是我們最優秀的第一道防線與海洋的人民褓姆!
但海巡人員的許許多多甘苦,是外人難以想像的,他們常常一出海就是數天,執行碧海專案或是護漁時更可能十幾天無法站在穩固的土地之上,而惡劣的海象與狹窄的船艙又不是一個可以安心工作的環境,就連伙食預算也是比照陸上的國軍弟兄們,每人一個月不到三千元。
而更可憐的是,他們的加班費等津貼又有著各種天花板上限,可能一個上百小時的任務,加班費只能算到上限的20小時,而其他多做的40小時勤務,就像是做功德一樣被國家給視而不見了!
海巡弟兄面對的種種不公不僅只在待遇上,還因為軍警文併用的特殊性,讓他們連退休後甚至是殉職之後都要面臨著差別待遇,曾有個警職隊員因勤務落海殉職,銓敘部核定只能領卹十五年,但同樣是勤務中落海的軍人下士,國防部就能夠給他的遺族終身撫卹!
明明是做著一樣的事情,甚至在戰時還可能會被徵召成為第二海軍的海巡,在政府眼中,是否只是個好用的工具人,但只要談到權益或待遇,就變成只能共患難,不能同甘苦的對象了呢?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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