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朱亞君專欄】要照顧(一個中風一個失智)雙親的年輕朋友辭職了,他說,辭了工作當然很難過,但怎麼辦呢,把他們送去照護中心,除了金錢的考量,最重要的是捨不得啊,他們只剩下一個我了。
我問道,你那嫁到美國的姐姐怎麼說?
朋友皺著眉:「姐姐說,你要理智一點。」
「理智?」我聲音拔高了:「她可以理智,是因為有你這個妹妹一肩扛了啊。」
這樣的故事哪裡少見?我都不敢想像朋友將來的日子。
前幾天寫到 2020年,79歲陳老先生悶死臥床 50年、腦性麻痺女兒的故事還沒結束。
經過兩年的審理,去年,81歲的陳老先生迎來了最悲傷的父親節,根據「自由時報」刊載:台北地院以「一位充滿關懷與愛心的父親」,兩度減刑後,依家暴殺人罪從輕量判處「最低刑度2年6月」,同時北院合議庭罕見的建請總統特赦。
但最高法院指出,本案並不符合「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要件,依法不得宣告緩刑。就在 8月 8日這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眾聲譁然。10天之後,民間團體站了出來,11個國內腦麻團體協同立法委員,連袂開記者會,再度提出:「老翁的悲劇是所有腦麻患者及其家屬的縮影。」,腦麻團體也連署向總統府請願特赦老翁。
對於這樣一個50年來不假手外人親自照顧女兒、處於高度心理壓力和長期憂鬱狀態,犯行「情堪憫恕」,他們還說:「這個慈愛的父親即使不被判刑,他已經被終身禁錮了。」
隔日,「自由時報」再刊:總統府發言人表示,總統府有注意到此案,將審慎研究。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不懂法律,無法置喙。
但我從日本每日新聞這本《無人知曉的房間》,看到日本故意殺人可判死刑,但根據實際狀況著量減刑判處兩年四個月的也時常可見。重點是,日本的法庭將嫌移人因照護疲勞,走投無路的心理狀況考慮進去,因此被判緩刑,並不少見。書中的例子,多是緩刑五年的案例。
(我們何忍一個照顧臥床女兒 50年、一點褥瘡也沒有的 81歲油盡燈枯的老先生入獄?法官都不忍心了,法律難道就這麼僵化,沒有修法的空間嗎?)
書中記者調查,日本每八天就有一起照顧殺人案件,綜合所有因素,其中有個共同辭彙:加害者的「睡眠不足」。
照顧者不僅在日間照護著被害人,在夜間也不得休息。尤其失智的患者,常併發睡眠障礙與妄想症,日夜顛倒變成常態。
沒有喘息日積月累的疲勞侵蝕著,終有塌陷的一天。
年輕的時候不怕死,以為死只是一口氣沒了。現在我怕,怕的不是那口氣沒了,是因為知道:死不是一個字,死很可能是一個過程,一個你無法掌控的、且失去自尊、沒有生活品質的漫長道別過程。
如果沒有國家社會福利伸手,法律也跟不上來,那麼,下一個無人知曉的房間裡,沉默的被灰飛煙滅的就是我們自己了。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在書序裡寫著:「不能讓這些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白白犧牲,我們是否能從中學習到教訓?」
是否?我沒有答案。
只是想說,就算事不關己,別忘了:社會善意也是預防悲劇的一線曙光。
作者為寶瓶文化社長兼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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