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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毓蘭》軍警公教重大法案成果報告

   【愛傳媒葉毓蘭專欄】第十屆第四會期身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的我,持續為警消同仁、婦女安全、交通安全以及公教人員相關權益發聲,更感謝各界專家、學者以及國民黨籍的立委戰友的幫助之下,才能成功推動我所提出的相關法案,還有很多需要我持續努力的部分,以下簡單整理一些重大的法案成果:
軍公教課稅規定與勞工一致
    經過國民黨籍立委三個會期的接棒努力,總算讓原先軍公教繳付退撫基金先繳稅的規定,變成與勞工一致,繳付基金時不用繳稅,領取退撫金時才須繳稅,也終於完成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法三讀。
    原先行政院版斤斤計較,要從111年元月起才開始實施,也就是軍公教提撥退撫基金的免稅,要在112申報所得稅時才能適用;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修法審查時,詢問過財政部賦稅署,獲悉五月才申報所得稅,行政上並未有問題,所以在三讀前的黨團協商,#國民黨團 堅持必須追溯至110年元月生效,所以今年五月報稅時,現職的軍公教都可以省下一筆稅金,不必重複被拔鵝毛。
    然而,軍公教退休仍然存在許多問題,新的會期,我會針對警察與高教人員特殊薪資結構導致退撫待遇偏低、私校退撫儲金擴大適用對象,以及退撫通案調整機制 何時才能比照現職調升4%等等相關退撫議題,持續為警、消、公教人員發聲。
跟蹤騷擾防制法終於立法通過
    我在進入立法院前,就是第9屆時本法案起草小組的成員,並在第10屆就任後的一個月內立刻提出草案。在多次利用各種監督方式,以及與各專家學者的意見交換後,總算在110年11月19日三讀通過。我也要求警政署針對第一線員警的性別意識、以及性別專業不足等問題加強訓練,並且提供即時性的24小時專業線上支援,提供各地員警在第一線辦案時專業的意見。
國民體育法放寬國手兼職限制
    羽球國手「麟洋配」在上屆奧運的精采表現,全國國人想必是有目共睹,然而因為悠遊卡代言事件,卻爆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規定。對此國民黨立委們兵分二路,分別以「國民體育法」及「公務員服務法」提出修法提案。「國民體育法」終於在110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放寬了國手兼職,不再需要經過許可。
    然而,仍有許多基層公務員,不管是兼職計乘車、外送或是參加歌唱節目等,卻因為銓敘部撲朔迷離的公文迷宮下,讓基層公務員無從依據;但是高居政委的唐鳳卻為公私金融機構代言保險產品投資,完全不受限制。因此我會持續為整體的「公務員服務法」兼職限制,修法、改革!
警察人事制度合理化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110年12月7日三讀,修法放寬後若是判刑確定但易服社會勞動,則不須免職。但這只是警察人事制度合理化的一小部分,警消勤務的特殊性時常導致重獎重懲,在執法者的制服下所承擔的法律及行政責任,時常放大檢視,實在有些不盡合理,#人權立國訴求的程序正義,更常常照耀不到警消弟兄姊妹們。
    未來我也將著手研擬「監察法」、「公務員懲戒法」等修正草案,希望謀求制度性的公平、公正之道。
酒駕刑責提高,嚇阻酒駕從交安做起
    酒駕三法在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不只將刑度加重,更將再犯刑度從五年提高至十年,並且依照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十年內二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並且提高酒駕同乘者的「連坐罰」金額。
    這次修法的目的就是要有效嚇阻我國酒駕事件頻繁發生,雖然與我以及國民黨籍立委的版本仍然有一段差距,我仍希望不會因酒駕而斷送心愛的家人以及朋友的悲傷事件再次發生。
    未來我會繼續從根本面的交通安全教育繼續努力改革,在上個會期我已經推動交通安全基本法,我也會要求交通部以及相關單位為我國交安持續努力,因為強化我國交通安全教育及危險意識,才能真正讓國人有一條安全回家的幸福道路。
完善監護處分,保障國人生命安全
    前年4月30日在台鐵上當眾殺死警察李承翰的兇手,因為思覺失調被嘉義地院判處無罪,殺警者無罪,舉國譁然。我在當時立即提出刑法第87條的修法,企圖為千瘡百洞的社會安全網補破網,本次刑法八十七條修法三讀通過,增訂延長監護期間及評估機制的規定。
    雖然通過的條文並未能落實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置,但本次修正中與我的提案精神相同之處是要納入治療成效評估,而非原本由法官判決的一刀切,如果有必要應該要有可以延長治療的機制,畢竟在過去硬性規定,而非考量治療成效,往往導致許多人未能獲得完整治療,成為了監護制度的破口,所以還是要肯定本次通過的版本採納我的主張。未來我會持續監督政府加速落實設立司法精神醫院 與配套,才能真正完善監護處分。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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