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特約記者賴御文報導】國票金董事會日前以7比6,僅僅一票之差,通過和安泰銀合併,12月2日將針對這個這個合併案召開股東臨時會。但是國票金內部傳出不少疑慮,包括獨立董事魏憶龍律師與監察人詹亢戎一起在股東臨時會的前一天早上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與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兩人是兄弟,合併案的金額高達三百億元,這種利害關係人重大交易,應採《金控法》45條規定的「重度議決」而非普通表決,否則明顯違法,記者會呼籲金管會暫停臨時股東會,以免事後因違法決議失效而影響廣大股東權益。
除了獨立董事與監察人提出質疑,國票金的大股東耐斯集團也認為國票金併安泰銀屬利害關係人交易,應採《金控法》45條規定的「重度議決」。對於大股東與獨立董事的質疑,國票金表示,丁予嘉已迴避且從頭到尾未參與談判,可排除利害關係人法條的適用。
針對國票金董事長對於利害關係人交易怎麼迴避?董事會決議到底有沒有違法?金管會提醒國票金要好好評估是否違法,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強調,國票金董事會決議要由法遵單位或外部法務單位「妥適評估」,銀行局一定會審核適法性。至於國票金週四是否能舉行股東臨時會,林志吉副局長也提醒國票金要依據《公司法》、《證交法》好好評估。
國票金獨董魏憶龍律師在記者會也提醒金管會與國票金,今年8月,富邦金因為子公司在洗錢防制、溢賣保險及內控不當,被金管會以刻意規避法令,違反《銀行法》45條及《保險法》,裁罰共2300萬。魏憶龍律師與監察人詹亢戎表示,上市公司負責人及董監事已預見違法之虞,籲請主管機關儘速處理。
據了解,國票金先前的獨立董事就是因為對於此一合併案不贊成而辭職。已辭職的獨立董事面對詢問只表示既然辭職了,就不宜再評論。國票金表示,合併案現金來源將依法辦理現金增資,絕無外傳中資介入可能的情形。
金管會強調,絕對會對董事會決議合併案的適法性進行審核,也將針對資金來源、資本適足性、業務健全性、併購綜效,以及對客戶與員工及股東權益保障,一一依法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