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葉毓蘭專欄】花蓮的巡簽補給站一火,到處都有類似作法,希望不只是東施效顰,或是一時的跟風。
如果這是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在超商店員命案後想出的提升見警率的點子,值得鼓勵,那警察局就應該去和超商談,夜間巡守隊、巡邏員警餐點應該要有折扣,或者發給代金,否則長期下來也是筆開銷,而且是不是又會落入獨惠超商,充當免費保全之憂,而且超商內部是否合適聚集用餐,恐怕也要指揮中心給個說法。否則,有功無賞,弄破要賠,有事都是員警扛。
現在花蓮做、桃園也做,如果是警政署通令鼓勵同仁去做的,就要更明確一點、規範的更細一點,停點的時間多長?督勤的要如何考核不是摸魚?餐點費用有沒有補助?
總之,我提的芝加哥經驗是在三十幾年前治安黑暗期中,商家為了吸引執法人員賞光,自發性的提供優惠,或是免費咖啡,現在用公費要求員警、巡守隊都去超商光顧,則是另一個問題喔……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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