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鄭自隆專欄】還有人在看電視嗎?當然有,而且還很多人、看很久。
在2000年之前,所謂四大媒體即電視、報紙、廣播、雜誌,之後「網路」加入傳播商業市場,成為五大媒體,並且襲奪民眾使用媒體的時間,電視價值是否被手機取代?其實未必,雖然都可以收視視訊,但電視與手機是不一樣的媒體,手機是一個人使用的「個人媒體」,電視是可以闔家觀賞的「家庭媒體」。
手機是通訊與資訊工具,因此工作時間也會隨時使用手機,用於打電話、查資料,一些調查顯示網路、手機是接觸率最高的媒體,是沒錯,但這是工作需求,與電視使用的純休閒的娛樂需求是兩回事。
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執行之《109年廣電市場調查結果報告》發現,以廣播、電視兩項媒體的使用,台灣民眾有 59.3%僅收看電視,另有34.8%有看電視也聽廣播,另有0.9%的人只聽廣播,只有5%是「自閉族」,既不看電視也不聽廣播;這顯示,電視收視普及率高達94.1%,電視退流行了?看電視落伍了?電視產業沒落了?一點也不!
哪個地區民眾看電視時間最長?《廣電市場調查》顯示,北北基民眾平均每週使用電視機的時間有27.62小時為最多,亦即每天平均3.94小時,北北基民眾每天將近4小時守在電視機前面!黏著度極高。
即使看電視時間最少的地區是桃竹苗,每週平均亦有15.50小時,即每天平均也有2.21小時,而全台灣民眾每天平均電視時間近3小時,這樣的忠誠度,表示電視仍是民眾最佳的陪伴工具,電視一點都不落伍。
民眾看電視時間長,而且具節目黏著度,有55.2%的民眾表示有定期觀看的電視節目,也有38.0%的民眾是頻道忠誠,有喜歡的特定頻道;節目忠誠最高的地區是中彰投,65%的民眾有固定喜歡的節目,北北基地區民眾最低,但也有將近半數的民眾(49.5%)具忠誠度,不過這也表示有一半的人容易轉來轉去「移情別戀」,「移情別戀」什麼意思?代表電視廣告隨機會被看到,電視廣告有散彈打鳥的魔力。
在60年代電視機是奢侈品,很多年紀大的民眾都有這樣的記憶,就是到鄰居家看電視,或是去巷口雜貨店看〈史艷文〉〈群星會〉,但現在電視機已成為尋常家電,有1部電視機的家庭有46.6%,2部的有32.1%,3部的有10.4%,4部的有2.8%,5部以上的有2.5%,這表示近半數的家庭擁有2部以上的電視機,對很多家庭而言,電視已成家庭的基本配備或家具。
而看電視時段,集中在晚間,18-19時有28.2%,19-20時有47.0%,20-21時有51.5%,21-22時有38.7%,22-23時有22.6%,這個時段被電視業者稱為prime time,也是家庭成員團聚的時間,所以電視作為「家庭媒體」、促進家庭成員互動的角色不能忽視。
看電視落伍了?一點也不。
註:文中引述之數據均摘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執行之《109年廣電市場調查結果報告》。
作者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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