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葉毓蘭專欄】2019年7月3日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時在火車內遭刺殺身亡殉職,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鄭姓兇嫌無罪。案經上訴臺南高分院,2月24日改判鄭嫌17年有期徒刑,強制監護5年。
二審判決雖然未和一般殺警案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同李媽媽所說,只要不是無罪判決,可以勉強接受。如果當初一審法官能做出一樣的判決,或許李爸爸就不會因此抑鬱而終。
蔡英文總統推動的司法改革,如果仍是讓民眾停留在過去「一審重判、二審對半、三審豬腳麵線」或是「一審無罪、二審重判、三審又是豬腳麵線」,這樣判決來來回回,會讓民眾失去對司法的信任。
雖然法官審判獨立,量刑不受他人拘束,但有時會出現類似案件、刑度卻有天差地別的情形,所以未來在司法改革上,必須將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遭刺殺案做為案例,有一個妥適的量刑標準,找回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另外,第一線警察在面臨社會上很多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時,常常處於攻擊的風險中,我認為警政署應該積極的與衛福部合作,辦理專業的講習,讓警察同仁執勤前,能更瞭解這些患者會有哪些症狀,做好保護自己的準備,不要讓承翰白白的犧牲了。
另外還有是不是應該要有更健全的救助體系。
作者為立委、前警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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