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黃士修專欄】無論性別,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
雞排妹確實說過「因為那醫生長得很帥,我跟你說,被打那下屁股就覺得蠻爽的!」,但我反對用「人帥only you,人醜翁立友」攻擊她。
雞排妹摸你一下跟周玉⋯⋯咳,怕被告。劉德華摸我一下跟陳為廷摸我一下⋯⋯哎也不對,當年雞排妹力挺性騷累犯。啊啊不管了,大家懂我意思就好。
雞排妹是一位獨立自主的成年女性,不管她同意被摸的理由是人帥還是錢多,她都有權利同意或不同意。今天同意這個不代表她明天會同意那個,這麼基本的道理有很難懂嗎?
但若要指控性騷擾,得就事論事,主觀不能推導出客觀。我對雞排妹疑似被性騷擾案一直很保留。
案重初供,這是雞排妹首次接受記者專訪的獨家,標題稱「淚揭超噁性騷擾真相」,描述的過程非常詳細,然而關鍵的「肢體碰觸」卻有玄機。
「好不容易結束對唱,翁立友開始跟她攀談,不斷越靠越近,整個舞台上沒有其他人,翁立友卻幾乎要與雞排妹並肩站立。就在翁立友想舉起靠近雞排妹的左手時,左前臂就這樣滑過雞排妹的屁股。雞排妹當場愣住,不敢相信自己身後傳來的觸碰感。」
肩並肩站立,面對觀眾,女方在左,男方在右。翁立友演出的正裝都是西裝外套,最近的氣溫也可推測是穿長袖。
講白的啦,男人都好色。身為一位好色的生理男性,我百思不得其解。站在目光聚焦的舞台上,「左前臂隔著兩層衣物滑過」,你覺得是故意偷摸屁股,還是舉手時不小心碰到?
如果是後者,我是說如果,那麼:
『翁立友大力稱讚她主持表現好,最後說:「我一定要為了妳開一間公司。」』
『雞排妹對這一切完全不解,而翁立友熟練且鎮定的模樣讓她懷疑這不是第一次。』
『後來她才想到「開公司的意思是不是這樣每年就都可以在尾牙上吃豆腐」。』
全部都是雞排妹的主觀揣測,而這是當事人陳述中唯一的肢體碰觸。她說得沒錯,「就算我告了,告贏了、告輸了,甚至自殺了,不相信我的人就還是不相信我。」
我相信雞排妹,我相信她真心相信自己被性騷擾。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我想這就是翁立友力挺雞排妹提告,雞排妹卻表示心累到此為止的原因。
法律上,性騷擾的認定有主客觀要件,「只有在主觀部分,是採受害人主觀,而非加害人主觀」,在客觀部分,仍須考察事實做綜合判斷。
這就是許多女權主義者,包括metoo的法律錯誤,性騷擾不是只有主觀認定,而是只有在主觀的部分主觀。
換一種可能性,翁立友能否真心誇獎她主持,想為她開一家公司?投資一定有風險,投資網紅有賺有賠,簽約前應詳察合作風險。
「他私下是什麼人,對任何人都不重要⋯⋯這次的過程是學習,臨陣脫逃不只學不到經驗值,還會失去更多,要把自己得來的功課寫完。」——鄭家純(2014)
順帶一提,請不要大膽假設我的性別認同,我可能只是喜歡穿男裝有GG留短髮跟XY染色體的女性還是個喜歡女生的同性戀。
作者為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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