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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平》當媒體和教授都是意識形態的時候

    【愛傳媒陳朝平專欄】母校傳播學院某教授在報端撰文,談「涉己新聞應該怎麼做?」某教授主張涉己新聞報導須遵守四個原則:公共利益、新聞價值、平衡報導、比例原則。
    乍看,似乎公允,細看內容,其實多在責備中天對於換照一事的報導,不符合上述四個原則。
    假如我的印象無誤,壹電視和年代新聞老闆旗下錢櫃KTV大火,多人傷亡,壹電視和年代新聞對此「涉己新聞」的報導,不僅完全不符合上述四原則,且是壓根兒避談該涉己新聞。
    當時,似乎不見某教授義正詞嚴地投書報端,責備年代與壹電視。錢櫃大火,人命關天,責任歸屬尤其重要,涉己新聞的四原則豈不重要?
    中天一案,事關言論自由,產業管制解禁,屬於可公開辯論、可受公評之事,某教授重視的四原則,豈可濫用於中天一案?
    某教授所提四原則中,「平衡報導」最是奇特。中天換照案,中天是受害者,NCC是加害者(按此案前後新聞報導所揭露的府內密件與內幕,加害者恐不止NCC,可能還有教唆者、共謀者多人),甚麼時候聽說過受害人還要平衡地為加害者說「公道話」?誰又聽過被害人的律師為嫌犯說好話的?
    譬如萊豬進口,政府諸般詭辯,媒體明知政府釋出之訊息,隱瞞事實,誤導民眾,難道媒體還必須「平衡報導」,給予政府官員與反對者雙方的說詞,同樣的篇幅嗎?
    天下事,本有是非對錯,硬要平衡報導,不過就是假性平衡罷了!以中天案為例,事關言論自由,難道涉己媒體還必須惺惺作態地給予箝制言論自由的七位委員發言的機會和篇幅嗎?
    捍衛言論自由者,必須捍衛主張控制言論者的意見嗎?難怪,國內傳播學者訓練出來的媒體記者,常常將麥克風湊到殺人嫌犯、縱火犯、或是掏空企業的經濟犯嘴邊,蠢蠢地問上一句:「你後不後悔?」「有甚麼話要說?」這樣的平衡報導,是假性平衡,是鄉愿,是為平衡而平衡,無聊至極!
    再言比例原則。新聞報導如何才叫做符合比例原則?台灣政界,眾暴寡、強凌弱,由來已久,哪家媒體真能符合比例原則地進行報導?韓流進襲南台灣,哪家媒體真能按新聞良心,按比例原則報導?
    大企業與消費者鬧糾紛,媒體公關能力強者,勝出,誰管比例原則?府院醜聞少報,在野黨醜聞放大,何來比例原則?
    台灣歷屆執政者和社會輿論,若不是將比例原則變成了「各打五十大板」、「五十步笑百步」、就是「三七開」式的息事寧人,傳播學者說甚麼比例原則,不過就是拾國外學者的牙慧,橘逾淮為枳地教訓人罷了!
    試問,有幾多傳播學者和傳播法律學者真正下過海、跑過新聞?我說的下海跑新聞,不是寒暑假實習,也不是報紙電視台沾沾醬油,過過水,玩玩票地那種,不是指那種照本宣科政府公報和新聞稿的那種跑新聞,更不是指那種三下兩下轉入政府企業當發言人,回過頭來壓榨、霸凌、甚至還姦淫新聞從業人員的「跑新聞」!我指的跑新聞,是指因為報導某些事件被迫面對過:
    政治威權的威脅和利誘;廣告大客戶的要脅;上市企業企業主和公關部門特殊禮遇的誘惑;地方惡勢力與黑白兩道的惡言相向;媒體老闆的賞賜與失業的兩難;以上難題以及法律訴訟造成的寒蟬效應;記者本人價值觀與上級長官、媒體經營者價值觀的衝突;獨家新聞和獨家肇禍的兩難;完整新聞報導和新聞時效的兩難⋯⋯。
    傳播學者若是真的跑過新聞,面對過上述的難題、困境與抉擇,便當明白,所謂的「公共利益」、「新聞價值」、「平衡報導」、「比例原則」,體現到現實生活裡,何其難也!
    真真實實地說,所謂客觀報導,不過是媒體和報導者主觀地呈現其所謂客觀而已!天底下何來真正的客觀報導?
    如果,傳播學者自己都無法「客觀論事」,都無視於言論自由的「公共利益」、忽視爭取言論自由甚是廣電產業自由化的「新聞價值」,甚至搞不清楚「平衡報導」和「比例原則」的精義,卻以「春秋大義」要求媒體和媒體經營者,做新聞媒體的聖人,做新聞報導的完人,豈不令人啼笑皆非?
    中天換照案延燒迄今,最該痛責的,正是一票所謂的傳播學者!
    這些所謂的傳播學者,平日既不見他們對於台灣的新聞傳播事業、廣電產業、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有甚麼深入的研究和具體的貢獻。
    對於NCC以及戒嚴時期遺毒的廣電三法,更是曲意詮釋,為的就是躋身NCC的附隨組織,如換照諮詢委員、外聘審議委員等;或是混跡文化部旗下的各種獎項的評審部隊。
    他們對於台灣衛星電視頻道、有線電視系統的亂象和滯後不前,噤若寒蟬。對於網路通訊與新聞傳播匯流的趨勢,廣告產業、精準投放與新聞媒體、內容的關係,又毫無研究。
    真遇到了與媒體市場解除管制、自由化、以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爭議時,要不是胡言亂語一番,便是拳拳服膺政治權威,落井下石;連一絲絲知識分子的氣息,都聞不到!
    近半世紀以來,台灣的大眾傳播學術,幾乎沒有甚麼自主性的研究和發現,所有的學術理論,率由歐美引進,強行稼接在一個「民主無量、專制無膽」的政經環境上。
    解嚴前,好歹還有政學兩棲學者提出「三民主義新聞學」的概念,雖有幾分滑稽,其勇也嘉。解嚴後,各類新舊媒體蓬勃出世,傳播學系雨後春筍般地迅速成長,言論市場,看似自由花朵朵朵開。
    然而,承襲、浸淫歐美傳播理論既深且久的學者們,居然無視於仿效FCC成立的NCC,成了監理言論自由的行政機關,也無視於廣電三法違憲違法箝制廣電業者言論自由的事實。
    這樣的傳播學術界,何異於蹲踞在那兒、不看、不聽、不言的三隻猴子?
    忘了是哪個外國傳播大師說的:所有的媒體都是意識形態的!在台灣,不只是所有的媒體都是意識形態的,就連許多傳播學教授、不!新聞傳播以外的許多教授,也都是意識形態的!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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