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的故事:天下第一至毒!「金蠶蠱」怎麼解?『律例館校正洗冤錄』四卷兩冊全。乾隆七年(西元1742年)武英殿刊本!
「金蠶,一名食錦蟲。曲如指環,食故緋帛錦,如蠶之食葉…至飲食中毒人,人即死,蠶得所欲,則日置他財,使人暴富…」
這段描述,是來自清代乾隆年(西元1742)武英殿刊本的『律例館校正洗冤錄』中的描述。
「洗冤錄」是宋代宋慈所編著,為全球第一本法醫刑事鑑定學的專著。歷來版本數多。乾隆年間修訂『大清律例』時,也將坊間的「洗冤錄」列入編修項目,因此就有了這四卷武英殿刊本的『律例館校正洗冤錄』。在故宮博物院書庫中,列名「善本書目」之一。
『律例館校正洗冤錄』中針對刑案兇案發生時,檢調官員應該如何辨別死亡原因?如何採檢證據?如何分辨兇案跡證?甚至分辨某命案是否有故佈疑陣、預謀行凶的手段為何?
前一陣子有件懸宕20年的台南歸仁鄉雙屍案,最後兇嫌被改判無罪!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判長的書狀中,即引用『洗冤錄』中「檢驗總論」第一段:「事莫重於人命,罪莫大於死刑!」這段話的意思,是表述判案之時,務要事證據全,勿枉勿縱!一但誤判,等於害了兩命(受害者沉冤未雪,無辜者誤審受死。),不可不慎!
在『律例館校正洗冤錄』中,對於中金蠶蠱毒死及救魘(應該是「鬼壓床」的狀況。),這兩種神秘的案件,也有詳盡的記載與解方。
「魘死:不得用燈火照,并不得進前急喚!但痛咬其足跟及足大拇指,頻頻呼其名,唾其面,再灌以薑湯必活!」
「金蠶蠱毒」的中毒症狀,也詳列在『律例館校正洗冤錄』內。而救治「金蠶蠱毒」,則引用了一則「泉州僧」的救治方子,先以白礬末及黑豆測試,若確定中金蠶蠱毒,則熬煮濃稠的石榴皮根灌救必活!
看來,所謂「蠱毒」的說法,或許不僅僅只在傳說或是武俠小說裡面才有。可能在舊時代的民間,就有真實應用的例子也未可知!
註:「武英殿」。
清康熙年間,設修書處於武英殿,專司內府圖書的出版責任,後世因稱武英殿修書處刊印的圖書為武英殿本,又簡稱為殿本。清代武英殿所刊印的書籍,以御撰、御批、欽定等書為主,其次是經、史、子、集各部類中的重要書籍,而佛釋書刊,也有少數出版。
作者為知名影劇IP作者,太極拳A級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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